【文字解读】《龙亢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文件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促进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共怀远县委办公室、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怀办发〔202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入贯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部署,按照“控茬收割、带刀作业、粉碎还田为主、打捆离田为辅”的工作方针,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实现全镇域、全时段、全天候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采取以秸秆粉碎还田和秸秆离田相结合。广辟秸秆离田利用渠道,实现秸秆利用的良性循环。深入宣传动员,让“秸秆不能烧、不准烧、不烧还有用”的观念深入人心。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通过认真研判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际工作需要情况,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起草《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意见征求稿)》,经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均无意见反馈,后提交镇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进行讨论并修改决定形成了《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四、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禁烧工作部署,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实现全域、全年、全天候卫星遥感监测及上级督查通报零火点。提倡有条件的村(居)打捆离田,促进秸秆产业化利用。
五、主要任务
(一)深入宣传动员。各村(居)要在主要路口设置固定宣传标牌,在公路、公共场所、等显而易见位置设置宣传标语、禁烧通告。镇直部门、各村(居)通过发放秸秆综合利用明白纸、秸秆禁烧告知书、收种技术小册等,让“秸秆不能烧、不准烧、不烧还有用”的观念家喻户晓。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要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政策和要求。强化社会监督,镇、村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和支持公众举报露天焚烧行为,形成全民参与秸秆禁烧,全面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局面。
(二)精准作业方式。镇业务部门要督促村(居)根据下茬作物品种和种植特点,确定秸秆打捆离田或粉碎还田作业方式,细化到田块,落实到主体,保障相应机械投入。在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引导和鼓励整村整片开展秸秆打捆清运离田或直接粉碎还田。对于秸秆打捆离田作业田块收割留茬高度严格控制在15厘米以下。各村(居)要严把秸秆离田、还田质量,保证秸秆处理效果,严格作业经费兑付,做到秸秆离田地块田间地头无散落秸秆,秸秆还田地块技术措施配套到位。
(三)加快转化增值。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支持新型主体或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建设秸秆收储中心,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打捆离田的村(居)要落实秸秆收储中心属地管理责任,巩固建设成果。收储企业也可将秸秆卖给光大电厂,光大电厂要公布最低收购结算价,与秸秆经纪人签订秸秆收购协议,保证渠道畅通、应收尽收。
(四)应对天气变化。各村(居)要积极应对天气变化,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科学调度农业机械,妥善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矛盾,及时处置农作物秸秆。要成立抢收抢运、互助离田队伍,落实帮扶责任,对未及时处置的农作物秸秆,迅速组织人员帮助、督促农户或服务组织清运离田,做到“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规范堆放),消除秸秆焚烧和污染隐患。
(五)强化禁烧管控。落实“以镇为主、村(居)落实、联户联防”禁烧工作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各村(居)要合理设置禁烧防控点,每个禁烧防控点要安排3人以上值守和巡查,值守人员要备齐交通工具、灭火器具,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发现火点及时处置,快速扑灭。镇要积极发挥“蓝天卫士”监控平台作用,安排专人值守,持续开展全区域实时监控,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扑救、及时通报;镇、村要组建应急队伍,随时待命处置突发大面积秸秆焚烧。
(六)压实包保责任。建立 “镇干部包村(居)包收储站点、村(居)干部包组包地块包收储站点”的秸秆禁烧监管网格体系,实行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任务、责任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对土地流转的地块,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地块所在地村(居)加强对承包者的管理,落实包保责任。
六、创新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村要因地制宜成立工作组,具体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村“两委”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村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把宣传教育、工作筹备、综合利用、困难帮扶、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深入宣传动员。在主要路口设置固定宣传标牌,在公路、公共场所、村等显而易见位置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禁烧通告。教育部门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其它镇直部门、各村通过发放秸秆综合利用明白纸、秸秆禁烧告知书、收种技术小册等,让“秸秆不能烧、不准烧、不烧还有用”的观念家喻户晓。鼓励和支持公众举报露天焚烧行为,形成全民参与秸秆禁烧,全面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局面。
(三)落实经费保障。落实经费保障。农机作业补助经费、工作经费及奖励金:作业补助资金根据各村(居)实际作业面积,工作经费及奖励金午季每亩6元、秋季每亩3元下拨给村(居)。各村(居)自行安排农机合作社或机手并与之签订作业协议,奖补资金遵循市场价格谁作业、谁实施、谁享受,结余村(居)留用做为集体经济收入。作业面积由村(居)两委干部在秸秆粉碎后及时进行丈量、登记、验收,粉碎一块丈量一块,并由农户签字确认。据实保障镇禁烧办公室的工作经费。
包保镇县级领导、包保村(居)县直单位人员和县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组人员秸秆禁烧期间赴我镇交通、伙食补助,按照《怀远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41号)执行,经费由县财政据实保障,原则上每季补助天数不超过20天。镇秸秆禁烧包保人员交通、伙食补助参照县级包保和督查人员执行,经费由镇政府自行解决。
(四)严格奖惩问责。严格执行《怀远县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问责办法》《怀远县2022年村(居)干部秸秆禁烧工作奖惩办法》等制度,对村(居)、镇直有关单位包保人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和“田主责任追究”,做到有火必查、有查必处,并按照规定追究网格责任人员的责任。镇督查组每日要将督查情况在全镇范围内通报。对影响交通安全,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七、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怀远县龙亢镇人民政府
解 读 人:党政办 马翔宇
联系方式:0552-851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