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怀远县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怀远县乡镇(街道)配合事项清单的通知
怀远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怀远县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怀远县乡镇(街道)配合事项清单的通知
怀政秘〔20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开展优化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厘清县乡职责边界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1〕320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怀远县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怀远县乡镇(街道)配合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及工作运行流程图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公开公布。根据公布的“两个清单”和工作运行流程图,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完善权责清单要素,及时公布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廉政风险点、承办机构、联系电话、事中事后监管细则等,并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门户网站等专门栏目予以公开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精心组织实施。相关单位要把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照公布的“两个清单”和工作运行流程图,统筹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工作衔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规范行使权力。
三、《怀远县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公布后,《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怀远县县乡两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怀政〔2021〕8号)中《怀远县乡级权责清单目录(2021年本)》内容即行废止。
附件:1.怀远县乡镇(街道)权责清单
2.怀远县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工作运行流程图
3.怀远县乡镇(街道)配合事项清单
4.怀远县乡镇(街道)配合事项清单工作运行流程图
怀远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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