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亢镇2023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相关单位、各中小学:
《龙亢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龙亢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
龙亢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当前,随着天气逐步转暖,学生户外活动多,野外溺水安全风险逐步增大。为切实防范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 2023 年防溺水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推动防溺水安全教育入脑入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动各村重点危险水域防、管、控责任,形成镇村为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联防联控的防溺水工作格局。尽一切努力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活动时间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4 月 16 日前)。各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部署本地防溺水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4 月-10 月中旬)。各村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宣传渠道, 营造工作氛围;加强学校防溺水教育,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及时研判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的对策措施;
(三)总结提高阶段(10 月中旬-10 月底)。各村总结梳理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形成防溺水工作总结报告。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为当前及后期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家波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汉英 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陶玉新 四级调研员
王 续 镇党委副书记
刘洪花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吴 军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 健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陈 着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韦 庆 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李耀武 副镇长
赵 梅 副镇长
赵 利 三级主任科员
邵志坡 三级主任科员
王越庐 副镇长(挂职)
成 员: 赵东宇 学区主任
赵 斌 水利站站长
陈 健 派出所所长
陶吉勇 供电所所长
刘 旺 怀远县第五人民医院院长
殷新茹 妇联主席
陈雅婷 乡村振兴站站长
王根东 文化站站长
胡书明 民政所所长
贾念慈 团委书记
徐 伟 安全管理员
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耀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东宇、赵斌、车旋、徐伟为成员切实做到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做好落实,同时建立网格化责任体系。
(一)包片情况
周家波统筹全镇防溺水工作;
刘汉英负责涡北12个村防溺水工作;
陶玉新负责涡南12个村防溺水工作;
王续、刘洪花负责韩庙总支防溺水工作;
韦庆、李耀武责三教总支防溺水工作;
陈着、温建彬负责龙亢总支防溺水工作;
张健、赵梅负责界沟总支防溺水工作;
赵利、彭建安负责项桥总支防溺水工作;
邵志坡负责黄洼总支防溺水工作。
(二)包村情况(包村干部、村书记)
吴 晗(包村干部)、陈 松(村书记)负责潘湾村
周 言(包村干部)、褚 波(村书记)负责褚圩村
刘飞飞(包村干部)、王子堂(村书记)负责三教村
陈 军(包村干部)、李保亮(村书记)负责王大郢村
徐 坤(包村干部)、邵林武(村书记)负责新街村
汤秀琳(包村干部)、王立付(村书记)负责汪彭村
周轶军(包村干部)、高 伟(村书记)负责姚湾村
许友功(包村干部)、邵 磊(村书记)负责寨头村
车 旋(包村干部)、马 飞(村书记)负责邵圩村
邵 民(包村干部)、钮 凯(村书记)负责钮湾村
王 坤(包村干部)、邵建双(村书记)负责界沟村
胡书明(包村干部)、刘 超(村书记)负责邵院村
朱 丽(包村干部)、邵建军(村书记)负责龙亢村
贾念慈(包村干部)、支立杰(村书记)负责苏圩村
钱 超(包村干部)、倪 梅(村书记)负责韩庙村
王润泽(包村干部)、耿 杰(村书记)负责淝河村
王 凯(包村干部)、周金宇(村书记)负责周王村
陈 勇(包村干部)、韩学永(村书记)负责关庙村
王根东(包村干部)、马 琰(村书记)负责西园村
邵 芹(包村干部)、陈 新(村书记)负责红庙村
韩 磊(包村干部)、王二良(村书记)负责黄洼村
赵 斌(包村干部)、刘 瑞(村书记)负责支严村
夏洪平(包村干部)、刘彦海(村书记)负责胡刘村
胡云保(包村干部)、汪 雷(村书记)负责莫湖村
(三)村干部包保情况
村“两委”干部及非“两委”的计生专干、振兴专干包保到每一个自然庄、辖区内的每一个水库、沟塘、湖泊、积水坑等危险水域,同时包保辖区内的每一名重点人群。
四、重点工作
(一) 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始终牢记“安全第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责任,各村要成立青少年儿童防溺水领导小组,党组织书记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负责同志要履职尽责、抓细抓实。对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重点水域安全管理责任人,实行分片负责。
(二) 加强隐患排查和巡查。各村书记要根据气象局发布的暴雨、高温天气预报短信,及时通知村民做好预警和防范工作。加强重点水域日常管理和巡查,对水塘、塌陷区、水库、取土坑和河湖等危险水域存在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治,动态管理。在学生上下学途中及经常游玩的区域持续开展危险水域识别、排查和安全警示,对危险水域逐一设置安全警示牌,重点危险部位落实专人看守,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生设备,确保不发生意外事故。各村针对摸排出的重点水域和危险水域落实村“两委”干部专人包保,包保责任人要加强对这些水域的监管,村“两委”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青年志愿者组成若干个巡查小组,由包保的村“两委”干部带队,每天在重点时段(上午10:00至17:00)对重点水域、危险水域不少于5次的巡查,汛期、学生放假期间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并填写好巡查台账。
(三) 落实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管护监护措施,突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核实委托照护情况,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发放致学生家长(委托监护人)的一封信,告知注意事项,增强家长和监护人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强化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家长(委托监护人)对学生安全监护的第一责任。落实村委会定期线上随访或上门走访的要求,督促家长(委托监护人)做好安全监护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积极开展宣传。建立和完善安全提示提醒常态化机制,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运用宣传栏、电子屏幕、微信、广播电视等载体,推送和传播“六不”等防溺水常识,开展安全教育和预警提示,同时部署辖区装有LED屏幕的商超(个体户)循环播放防溺水标语,提升公众知晓率、参与率和认可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五)完善应急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健全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各村、镇直单位各部门对防溺水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制定完善、细化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充分发挥蓝天救援队、怀远县第五人民医院和村医疗室救援作用,落实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伤亡事故要及时向镇党委报告,同时要迅速处置和高效救援。
(六) 落实倒查机制。按照《怀远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问责办法(试行)》(怀防溺办〔2021〕17 号)精神, 凡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由相关部门组织专项督查,按照“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原则,逐项倒查防溺水任务落实情况。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溺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发生一次性死亡1人溺水事故的,由县防溺办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提出问责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有关党委(党组)或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问责。
发生一次性死亡2人(含)以上溺水事故的,由县政府组成调查组,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等情况,认定事故性质,查清事故责任,形成调查报告,提出问责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有关党委(党组)或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要从保障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本位主义思想和畏难情绪,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把防溺水工作抓紧抓实抓具体,尽一切努力减少青少年儿童溺亡事故。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镇党委政府加强与相关部门、村委会的沟通联系,推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分工负责、群防群治。
(三)严格检查,压实责任。镇党委政府将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适时对各村防溺水工作开展进行实地抽查,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