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宣传: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发布时间:2025-03-19 10:16 来源: 怀远县龙亢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1.门诊就医。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400元,年度累计最高400元。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60%、50%,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2000元。

退休职工在支付比例、基金年度支付限额方面享受倾斜保障。退休职工的一级及未定级、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70%、60%,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3000元。

2.药店购药。参保职工凭定点医药机构处方,在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保目录内药品的费用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执行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待遇,报销额度。

(二)如何享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

1.本地门诊:参保职工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进行费用结算时,医疗机构会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和医保报销范围计算患者的报销待遇,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医保报销部分,患者只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

2.异地门诊:办理过备案手续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以及“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可以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备案地直接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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