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生育政策——蚌埠市生育保险政策宣传

发布时间:2024-06-05 16:17 来源: 怀远县龙亢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01
女职工怎么办理生育备案?

生育医疗待遇享受前提: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在生育医疗费发生之月前,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应当连续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不含补缴)满6个月。



方式一:网上备案

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备案(也可通过关注“蚌埠医保”公众号,右下角医保大厅-网上办事进行备案)。

方式二:窗口备案

特殊情况由本人或代理人持参保女职工的社保卡或有效身份证件、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登记凭证(盖章有效)、代办人身份证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生育登记备案。

02
女职工生育可享受哪些待遇?

1.生育备案审核通过后,产前检查一次性补助500元将于20个工作日之内发放至医保个人账户。

2.生育分娩按病种结算

备注:已完成生育备案的女职工本市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持社会保障卡在生育定点医院即时结算,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异地生育医疗费用回参保地按定额报销。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定额补助

03
生育津贴怎么申领?

生育津贴待遇享受前提: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在生育医疗费发生之月前,用人单位应当按照8.8%的费率连续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不含补缴)满9个月的,次月起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方式一:网上申报

微信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选择“业务办理”模块中“生育保险”,进入后选择“生育津贴申报”(也可通过关注“蚌埠医保”公众号,右下角医保大厅—网上办事进行申报)。

方式二:窗口申请

特殊情况由本人或代理人持参保女职工的社保卡或有效身份证件、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登记凭证(盖章有效)、出院记录(盖章)、代办人身份证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生育津贴申报。

方式三:免申即享

参保女职工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医疗费用医保结算后,无需个人提交申请,由医保经办机构通过医保信息平台直接获取生育结算相关信息,完成生育津贴待遇核定。

生育津贴于申报通过后次月起,按月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温馨提示:为保障参保女职工的津贴待遇,产假期间请正常参保。

04
生育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育(计划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标准。具体计发天数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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