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关于印发《怀远县河长制办公室领导成员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怀河长办〔2024〕8号)

发布时间:2024-09-18 15:10 来源: 怀远县龙亢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乡镇(街道)、怀远经济开发区、龙亢农场,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

现将《怀远县河长制办公室领导成员职责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怀远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4613

 

怀远县河长制办公室领导成员职责分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办公室管理,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我县河湖长制工作高效开展,根据《怀远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关于在全县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等文件,按照河长制六大任务(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要求,现就怀远县河长制办公室领导成员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周彤(河长办主任):主持河长办全面工作

秦二林(河长办第一副主任):协助河长办主任推进日常工作落实;参与河湖长制法规文件、工作制度、工作计划(要点)的制定、修改和落实;对接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湖长做好总河长会议、河长例会组织协调工作;督促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协调成员单位做好河湖问题整改推进工作。

高士东(河长办第一副主任):参与河湖长制法规文件、工作制度、工作计划(要点)的制定、修改和落实;牵头推进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两大任务各项工作落实协调推进“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两大任务各项工作落实;落实上级部门(单位)交办事项和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湖长确定的事项;统筹部署推进河长办其他日常工作。

王善飞(河长办第一副主任):参与河湖长制法规文件、工作制度、工作计划(要点)的制定、修改和落实;牵头推进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大任务各项工作落实协调推进“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两大任务各项工作落实;落实上级部门(单位)交办事项和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湖长确定的事项。

曹桂军(河长办副主任):落实河长办主任、第一副主任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水利方面为主)。

刘小口(河长办副主任):落实河长办主任、第一副主任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环保方面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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