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关于印发《怀远县河长制办公室领导成员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怀河长办〔2024〕8号)
各乡镇(街道)、怀远经济开发区、龙亢农场,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
现将《怀远县河长制办公室领导成员职责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怀远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
怀远县河长制办公室领导成员职责分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办公室管理,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我县河湖长制工作高效开展,根据《怀远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关于在全县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等文件,按照河长制六大任务(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要求,现就怀远县河长制办公室领导成员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周彤(河长办主任):主持河长办全面工作。
秦二林(河长办第一副主任):协助河长办主任推进日常工作落实;参与河湖长制法规文件、工作制度、工作计划(要点)的制定、修改和落实;对接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湖长做好总河长会议、河长例会等组织协调工作;督促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协调成员单位做好河湖问题整改推进工作。
高士东(河长办第一副主任):参与河湖长制法规文件、工作制度、工作计划(要点)的制定、修改和落实;牵头推进“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两大任务各项工作落实;协调推进“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两大任务各项工作落实;落实上级部门(单位)交办事项和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湖长确定的事项;统筹部署推进河长办其他日常工作。
王善飞(河长办第一副主任):参与河湖长制法规文件、工作制度、工作计划(要点)的制定、修改和落实;牵头推进“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两大任务各项工作落实;协调推进“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两大任务各项工作落实;落实上级部门(单位)交办事项和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湖长确定的事项。
曹桂军(河长办副主任):落实河长办主任、第一副主任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水利方面为主)。
刘小口(河长办副主任):落实河长办主任、第一副主任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环保方面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