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福利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4-09-18 15:33 来源: 怀远县龙亢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补助对象

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对低收入老年人给予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二、发放标准

1. 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30/60/月/人(低保、五保人员年满80周岁每人每月60元)。

2. 百岁老人补贴标准:600/月/人。

3. 居家养老补贴标准:100/月/人(只限于低保、五保人员年满70周岁)。

三、申请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均可自愿申请政府高龄老人生活津贴。

1、申请。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在年满80周岁、100周岁当年或当月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行动不便的老人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敬老院、福利院的五保老人和“三无”老人可委托所在敬老院、福利院代为申请。

申请时需填写《蚌埠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表》(表1);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A4幅面),并验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受委托人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幅面),并验原件;属敬老院或福利院代为申请的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A4幅面),并验原件和所在敬老院或福利院书面证明。

2、受理。村(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当场予以受理,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公示工作。

核实工作由村(居)委会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调查信函等形式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并在村(居)委会公示5个工作日。核实时申请人应予配合。

对证明材料齐全、核实情况属实的,村(居)委会应及时签署调查意见,上报所在乡镇(街道)民政事务所。

3、审核。乡镇(街道)民政事务所应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并签署审核意见,上报所在县(区)民政局审批。

4、审批。县(区)民政局应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五、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2.地点:龙亢镇民政所

3.联系方式:0552-85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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