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亢镇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现将《龙亢镇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怀远县龙亢镇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
龙亢镇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切实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保障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安全,不断完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防控体系,维护校园及周边持续安全稳定,根据《关于印发〈怀远县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平安组〔202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为重点,构建党政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协同体系。一手抓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手抓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规范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二、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王嵩任组长,政法委员刘洪花、组织委员陈着任副组长,学校、学区、派出所、司法所、市场所、文化站等部门站所负责人任成员。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8月28日—9月3日)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及要求,成立组织,明确责任人,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职能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动员部署,细化工作举措,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
(二)行动开展阶段(2024年9月4日—11月20日)
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通过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对实施欺凌等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对被侵害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及对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等各项措施,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1月21日—11月30日)
各相关单位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做法,要找准短板不足,常态化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相关工作,进一步扩大专项行动取得成果。
四、任务措施
(一)严格推进落实,扎实开展校园内部集中整治
1.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以学校为单位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反
欺凌等专题教育,并将抵制极端宗教思想、吸毒、网络犯罪、校园暴力等知识融入课时。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明确规定在校学生未满12周岁严禁在道路上骑乘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严禁在道路上骑乘电动自行车。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游戏等侵蚀影响。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家长树立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丰富法治教育内容形式,通过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深入宣传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法、守法、用法,上好“开学第一课”。
2.强化校园欺凌治理。督促各中小学校切实履行防范校园欺
凌责任,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构建有效的防范学生欺凌工作机制。指导各中小学校面向所有教职员工,分层次开展防范学生欺凌专题培训和学习,提升教职工准确识别、及时干预、正确处理学生间矛盾冲突的能力和水平。督促各中小学校定期开展家长培训,告知学生欺凌行为的危害、监护人的法定责任等,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加强对子女的教育管教。指导各中小学校制定学生欺凌化解处置工作一张表,规范记录实施欺凌学生的调查处置和认定结果。
3.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在全镇各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校园欺凌案(事)件摸排工作,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对摸排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切实防止学生欺凌案(事)件发生。镇学区管委会要及时分析研判原因、落实整治措施、限期要求整改。对于问题突出、未能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及时上报镇平安办进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挂牌整治。
4.做好警示教育惩戒。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督促学校及时予以干预、处理;对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由学校及时向镇派出所、镇学区管委会报告,镇派出所要安排干警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进行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学校要依据校规校纪给予相应处分,镇学区管委会要对该校防欺凌制度落实情况予以督导;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学生,由镇派出所依法调查处理,并对符合条件的实施欺凌的学生,及时送至专门教育学校接受教育矫治。
5.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各中小学校建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门心理咨询师,面向学生群体定期开展心理疏导教育,并针对遭受过欺凌的重点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与治疗等服务。开展心理问题学生摸排工作,掌握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底数。开设未成年人心理咨询热线,及时进行心理疏导,筑牢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安全防线。
6.完善安全防范建设。配齐配强各中小学专职保安员,定期对专职保安员进行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培训。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制订并严格执行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强化对专职保安员绩效考核和日常管理。加强校园技防建设,做到一键式紧急报警及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100%。不定期开展入校门禁检查,将管制刀具、手机等物品纳入校园违禁物品名单,严禁违禁物品入园。规范设置校园内部安全警示牌、人行设施、停车设施和减速带等设施,保障校内安全。
(二)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7.职能部门严格履职。加强部门联动共治,对校园周边市场商铺、流动商业摊点、流动人口聚集区、出租房屋等定期开展清查。深入开展“违禁物品”清理整治,对刀具等攻击性器械、危险玩具、恶搞零食、三无电子烟、涉黄书籍、音像制品等开展清查收缴,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烟卡及电子烟,并对各类违法行为依法及时查处。开展校园周边店铺违规租售、寄存手机乱象整治工作。加大对校园周边的宾馆、洗浴足浴场所、KTV和网吧等营业场所监管力度,严禁未成年人出入。加大对校园周边文具市场治理,严查销售违法产品行为,对校园周边售卖淫秽、色情等非法出版物的经营户,依法依规处理。
8.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加大学生上、放学时段校园周边巡逻防范频次,维护好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提高见警率和见巡率。在每个中小学门口分别设立车辆缓冲减速带和安全警示标识,学生上、放学时段设立“护学岗”,安排警力、学校值班领导、保安员、志愿者等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9.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在校教师及校园周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宾馆、网吧等各类行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进一步加大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力度。
(三)严打涉校犯罪,坚决保障未成年人人身安全
10.快侦快破涉校案件。严厉打击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对于“校园贷”、电信网络诈骗、“圈钱跑路”及社会闲散青年教唆、勾连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等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活动,做到快速出警、及时立案、组织专班、快侦快破,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11.加强敏感案件处置。针对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和非正常死亡案(事)件,镇派出所要迅速开展调查取证,积极联合镇学区管委会和涉案学校妥善处置应对,严防因处置不当引发舆论炒作。各中小学校要制定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指挥责任和处置程序,定期开展演练。镇派出所要在专项行动期间视情况组织开展联动培训演练,提高学校保安员、师生防范犯罪、制止犯罪和应急处突的能力,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开展先期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危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推进,对专项行动要倒排工期、分解任务、明确时限,确保责任层层压实到人、压力层层传导到位、工作任务不打折扣。
(二)加强统筹协作,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及时组织本单位精干力量,集中攻坚,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专项行动,消除“走过场”“一蹴而就”思想,确保工作取得成效。针对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深挖原因,加强研判,找出解决办法,纵深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多措并举、齐心协力,共同推动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严格落实奖惩,确保工作实效。镇平安办将对各相关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对成效突出的相关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相关单位,及时约谈主要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