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新政策来啦!

发布时间:2025-01-23 09:35 来源: 怀远县龙亢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新年伊始,医保政策迎来一系列的调整,为了让大家更直观的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我们会陆续为大家介绍调整后的医保待遇新政策,一起来看看吧!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感冒去看门诊

医保能报销吗?

能报多少?

哪些医院可以报销呢?

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蚌埠市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蚌埠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和单次报销限额,基本医保基金报销比例为60%,年度基金支付限额180元。

具体报销比例详见下表:

蚌埠市城乡医保门诊统筹保障政策表

 ★居民医保不设立个人(家庭)账户。

 也就是说,如果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到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可以直接报销。

 举个例子,小王是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为感冒到家门口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医疗费用总额120元,其中医保政策范围内可报销费用是110元,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政策规定,小王本次就诊,医保可为其报销66元,小王只需支付54元即可。

 如果小王的直系亲属参加了职工医保,并且将小王绑定为自己的共济账户使用人,那么小王本次需个人支付的54元,将通过绑定人的医保账户支出。

 今天我们为大家介绍了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的报销政策,接下来我们会陆续为大家带来更多的医保待遇政策解读,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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