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金对医疗救助对象在起付线(起付标准、门槛费)、报销比例和封顶线三方面有何倾斜?

发布时间:2025-01-23 09:41 来源: 怀远县龙亢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前言

为了便于广大参保人更直观、易懂地了解医保政策,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大家整理了各种常见的问题解答。

根据蚌政办秘[2022]58号文:

1、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实行倾斜支付,较普通参保人员起付标准降低 50%、报销比例提高 5 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

2、按救助对象家庭困难情况,分类设定年度救助起付标准(以下简称起付标准)、救助比例。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取消起付标准,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起付标准分别暂按 3000 元、3000元、10000 元(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10%、10%、30%)确定,根据安徽省统一标准动态调整,逐步与国家规定标准相衔接。特困人员救助比例 80%,低保对象救助比例 75%;在起付标准以上,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救助比例 60%,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比例 50%;年度救助限额最高 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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