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待遇如何办理?
前言
为了便于广大参保人更直观、易懂地了解医保政策,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大家整理了各种常见的问题解答。
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待遇如何办理?
“两病”门诊用药实行基层医疗机构定点管理,城乡居民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经主治医师开具的治疗方案及处方,在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办理“两病”门诊登记建档和定点管理手续,建档下月起享受“两病”门诊医疗待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为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办理建档手续,录入患者相关信息并将诊断证明、治疗方案及处方留存。
本年度登记就诊医院即为患者“两病”门诊定点医院;次年患者首次就诊的医院即为该年度定点医院,一个自然年度内不予变更。一市三县参保患者在各自参保区域内进行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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