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蚌政办秘〔2019〕47号),怀远县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4588元调至7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