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户办理程序
农村五保户办理程序
1、农村五保户对象必须是无儿无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本镇农业人口。
2、个人申请。应当由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本人因年幼或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可以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3、村民委员会进行民主评议。村委会成员应当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本村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7天,同时做好有关的会议记录,公示无异议的,将相关手续报镇民政办公室。
4、镇民政办公室应当在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社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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