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怀远县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
为支持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主体,为农户集中连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积极推广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模式,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皖农经函〔2019〕927 号)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0年实施方案。
一、计划任务
托管服务任务面积7.52万亩(系数1),服务面积20.41万亩,具体环节为:
1、小麦“一喷三防”5万亩(系数0.1);
2、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6万亩(系数0.1);
3、水稻机条播3万亩(旋耕系数0.36、机播系数0.27);
4、蔬菜工厂化育供苗0.7万亩(系数0.27)
5、小麦种植深耕整地3.71万亩(深耕系数0.36、整地系数0.27)。
6、小麦全程托管2万亩(系数1)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服务农户兼顾经营主体。以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兼顾规模经营主体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共同走现代农业发展道路,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单个服务组织对小农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面积,占比高于60%以上。
(二)坚持社会化服务带动规模经营。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突出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原则上集中连片服务面积不小于50亩,提倡整村推进。
(三)坚持服务主要农产品。在提升粮食作物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目标基础上,探索开展蔬菜、水稻机条播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四)坚持带动贫困户发展。服务组织服务于贫困户应免收作业服务费。
三、补助对象
符合《怀远县2020年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条件》要求,服务能力强、服务内容广、市场化运营规范、社会声誉好,承担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产权制度改革后具备承担社会化服务项目能力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四、支持方式
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支持方式。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经验收合格后对服务组织进行补贴。
五、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项目资金500万元(皖财农[2019]1552号)。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服务同一新型经营主体,单环节共同补助最高10万元。具体标准为:小麦一喷三防10元/亩;水稻机条播30元/亩;小麦全程35元/亩(不含2019年深耕整地环节);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15元/亩;蔬菜工厂化育供苗(含技术指导)100元/亩;小麦种植深耕整地35元/亩。
六、实施步骤
(一)实施时间
2020年2月-2020年12月。
(二)实施程序
1、准备阶段(2020年2月)。
组织相关部门行业专家进行讨论、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审批,召开动员会,进行政策宣传。
2、实施阶段(2020年3月—2020年11月)。
(1)项目申报。对项目内容、补贴标准、补贴条件等进行公示。各乡镇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与村委会(农户)、规模经营大户对接,按农作物托管服务环节进行项目申报。
(2)项目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行业专家,对申报项目的服务组织按“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条件”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以及评定的服务项目(面积)经公示7日,无异议后确认。
(3)签订合同。由各乡镇负责组织确认的服务组织与村委会(农户)、规模经营大户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一式四份,服务组织、村(农户)、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各持一份。
(4)实施作业。服务组织按服务合同约定,为农户和规模经营大户提供作业服务。每个环节作业结束后,须经村委会(农户)、规模经营大户在作业服务到户清册中签字盖章确认。
(5)面积核实。每个环节作业结束且签字确认后,服务组织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核实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服务合同和到户清册等资料,对服务组织申报的补助面积进行核实,并加盖政府公章予以确认。
(6)项目验收。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共同验收。验收后,服务组织凭作业服务合同、作业服务到户清册、作业服务面积核实表,据实填制作业补贴结算清单,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7)公开公示。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验收结果,对服务组织作业服务情况及拟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公示7日,无异议后报县财政局审核。
(8)资金结算。县财政局审核相关补助资料,拨付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到服务组织。
3、总结阶段(2020年12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自评,整理相关资料,做好迎接上级考评的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怀远县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具体组织项目实施工作。
(二)加强实施指导。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职能部门,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要加强对服务组织技术指导,确保服务组织按《怀远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标准》进行作业,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成效。县农技推广中心负责小麦“一喷三防”、小麦全程服务、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水稻机条播、蔬菜工厂化育供苗(含技术指导)项目的申报、实施、指导工作;县农机推广中心负责小麦种植深耕整地项目申报、实施、指导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服务组织未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服务或“自我服务”、“相互服务”的,要及时取消其服务资格。
(四)认真组织验收。每个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县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从县农技推广中心、县农机推广中心、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等单位抽调专家组成验收组,对照验收标准,严格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审计完成后,方能予以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严格资金监管。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对验收合格的服务组织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对不能按合同规定完成服务任务的,相应扣减补助资金;对套取、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予以查处,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附件:1.怀远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
2.怀远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清单
3.怀远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同文本
4.怀远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验收标准
5.怀远县2020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标准
6.怀远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标准
附件1
怀远县2020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
服务组织名称: 法人: 联系电话:
服务区域(乡镇、村):
服务对象:农户 户;规模经营大户名称
服务品种(小麦、水稻、蔬菜):
服务环节:
1、小麦一喷三防 万亩;
2、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 万亩;
3、水稻机条播 万亩;
4、蔬菜工厂化育供苗 万亩;
5、小麦种植深耕整地 万亩;
6、小麦全程托管 万亩
亩服务价格及标准:
1、小麦一喷三防 万亩;
2、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 万亩;
3、水稻机条播 万亩;
4、蔬菜工厂化育供苗 万亩;
5、小麦种植深耕整地 万亩。
6、小麦全程托管 万亩
服务能力(成立时间、机械台套等):
村委会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日期:
乡镇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日期:
申报说明:1、服务组织服务2年以上。2、全程托管单季服务能力不低于2000亩;单环节单季服务能力不低于5000亩。3、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4、相关作业历史服务合同。
附件2
2020年怀远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清单
实施单位: (盖章) 负责人:
序号 |
服务品种 |
支持环节 |
服务区域 |
服务面积(万亩) |
系数折算(万亩) |
服务价格(亩) |
收费标准(亩) |
补助标准(亩) |
资金安排(万元) |
完成期限 |
1 |
小麦 |
一喷三防 |
全县 |
5 |
0.5 |
30 |
20 |
10 |
50 |
6月底 |
2 |
水稻 |
病虫害统防统治 |
全县 |
6 |
0.6 |
50 |
35 |
15 |
90 |
11月底 |
3 |
水稻 |
机条播 |
全县 |
3 |
1.89 |
100 |
70 |
30 |
90 |
11月底 |
4 |
蔬菜 |
工厂化育供苗 |
全县 |
0.7 |
0.19 |
400 |
300 |
100 |
70 |
10月底 |
5 |
小麦 |
深耕整地 |
全县 |
3.71 |
2.34 |
120 |
85 |
35 |
130 |
12月底 |
6 |
小麦 |
全程 |
全程 |
2 |
2 |
190 |
155 |
35 |
70 |
6月底 |
|
|
|
|
|
|
|
|
|
|
|
|
合计 |
|
|
20.41 |
7.52 |
|
|
|
500 |
|
备注:小麦赤霉病统防统治系数0.1;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系数0.1;水稻条播种系数0.27;蔬菜工厂化育苗系数0.27;
小麦深耕系数0.36、整地系数0.27
附件3
怀远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同文本
甲方: (服务对象)
乙方: (服务组织)
为加快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提高小农户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根据《怀远县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区域: 乡(镇) 村(居)。
二、服务环节 :
1、小麦一喷三防 亩;
2、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 亩;
3、水稻机条播 亩;
4、蔬菜工厂化育供苗 亩;
5、小麦种植土地深耕整地 亩。
6、小麦全程托管 亩
三、服务标准:《怀远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标准》。
四、收费及补助标准(元/亩):
1、小麦一喷三防:收费 补助: ;
2、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收费 补助: ;
3、水稻机条播:收费 补助: ;
4、蔬菜工厂化育供苗:收费 补助: ;
5、小麦种植土地深耕:收费 补助: ;
6、小麦全程托管 :收费 补助: ;
五、甲方负责提供作业便利条件,监督并确认作业完成情况。
六、乙方要按照项目要求,适时开展作业服务,留存相关作业痕迹,作业完成后及时整理相关资料,经甲方确认后,提请乡镇验收。
七、违规责任: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乡镇、农业农村局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怀远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验收标准
为确保怀远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各项建设内容落到实处,达到预期效果,制定本标准。
一、验收内容及标准
验收内容为社会化服务的相关作业环节;验收标准按《怀远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标准》执行。
二、验收组织
县项目实施指导组总体负责。具体由县农技推广中心、
县农机推广中心牵头,按照服务环节,在乡镇初级验收的基础上,会同项目区乡镇、村共同参与,按照实施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三、验收程序
1.初级验收。服务组织在建设内容完成后,提出验收申请,乡镇初验合格后,服务组织向县项目办提出结算申请。
2.抽查核查。县农技推广中心、县农机推广中心牵头,深入实地对作业质量、作业面积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比例(面积或农户)不低于5%。
3.公开公示。抽查合格后,县项目实施指导组办公室对服务组织拟补助面积、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
4、资金兑付。公示无异议,经县财政局审核后,补助资金拨付服务组织。
附件5
怀远县2020年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
服务组织条件
1、“三证”齐全,即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除外。
3、对于申报承担实施怀远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组织,必须在社会化服务名录系统自主完成注册纳入管理(网址:http://www.zgnf.net/anhui,登录用户名为注册手机号,密码123456)。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完善,有规章制度,有牌子。
5、成员分工明确,服务组织要有固定的负责人、财务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分工明确。
6、具备一定的服务能力和条件,提供全程托管的服务组织,单季服务能力不低于2000亩;提供单项服务的服务组织,单季服务能力不低于5000亩;农机装备配备农机作业质量监控系统。
7、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历年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8、能够主动接受县农业农村局和服务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监管。
9、档案管理规范,服务组织要建立规范的财务收支明细账,与农民签定的服务合同、落实的服务清册要归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