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配套完善农田灌溉排水设施,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我县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对高标准农田开展一次全面体检、拉网式排查,坚持不漏一项、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切实摸清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逐项对账销号,重点解决好农民群众在农田水利等方面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落细落实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和日常监督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维护好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推动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二、排查范围
“十二五”以来已建成和正在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通过清查评估入库的 2011—2018 年由各县(区)组织实施的各级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及2019年以来由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立项并纳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测监管平台”)全流程管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排查内容
(一)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点排查农田灌排工程、田间道路、电力配套设施等的质量风险隐患、实际运行和建后管护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排查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农田水利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灌溉井、小塘坝、小水池等小型灌溉水源工程,田间灌溉渠道管道,微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设施,输水渠道、排水沟及配套构筑物等)是否存在建而不用现象,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有偷工减料,部分设施运行是否存在跑冒滴漏“带病运行”现象,是否存在因损毁未修复、杂物泥沙淤积堵塞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是否存在田间灌排设施与骨干工程不配套、不协调、不同步建设等情况。
二是排查项目区内建设的田间道(机耕路)、生产路是否存在“断头路”“花花路”等现象,是否存在因超载、碾压、管护不到位等原因造成路面损毁无法正常使用等。
三是排查项目区电力配套设施是否存在无法使用、有井(水)无电、低压线路私拉乱接等。
四是排查项目区是否按要求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明确管护标准,落实管护资金,是否存在建成的工程设施废弃闲置、被占用或改作其他用途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
(二)已完工未验收和正在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面排查在建项目中是否存在久拖不结、应完工未完工的“半拉子”工程。对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等有关要求,加强项目质量管理,严格按项目设计施工,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落实相关主体责任,严查偷工减料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在新建项目中出现工程质量等问题。
四、时间安排
本次拉网式排查和整改工作从6月初至今年年底,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以监测监管平台为载体,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填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情况表、整改情况表,及时报送整改情况。县农业农村局将明确专人负责填报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逐个项目填报问题排查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6月)。农业农村部、水利部通过联合印发通知、召开会议等方式,安排部署排查整改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水利局,按照有关要求,制定拉网式排查和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责任、提出具体要求。
(二)排查阶段(2022年6—10月9日前)。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水利局制定排查和整改工作方案,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水利局。各乡镇要对照监测监管平台的项目清单,逐个设施开展实地排查。排查过程中,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基层党员、农民群众和管护人员了解设施位置、熟悉运行现状等优势,按照排查内容和排查表(附件1),记录问题事项并如实分析原因。
(三)排查结果报送(2022年10月10日前)。各乡镇于9月25日前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情况表、整改情况表填报工作。
(四)整改阶段(2022年10月11日-12月10日前)。各乡镇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分类施策,逐项目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对可立即整改到位的,立行立改,尽快见效;对需长期整改的,制定整改时间表,按计划推进实施;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向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报告,及时妥善解决。12月1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水利局将排查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正式文件扫描件)及项目整改情况表(附件2)通过监测监管平台提交报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不折不扣做好问题排查,要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对任务重难度大的乡镇将进行重点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排查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按照“省级统筹、县级抓总、部门协同、乡镇落实”的原则,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精干力量,全面排查梳理问题和不足,统筹制定整改措施和实施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难题,切实提高整改实效,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设立监督服务热线,充分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对有关问题及时核实并澄清说明,避免造成群众误解和不良社会影响。
(三)强化监督考评。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将根据群众反映问题,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工作方式,抽取部分乡镇对排查整改工作情况同步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形式主义等问题的,两部门将联合进行约谈,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县政府。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要针对本次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在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建后管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农田建设管理制度体系,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联系人:
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股 顾彬
县水利局农村水利股 宋家刚
附件: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情况表
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整改情况表
2022年9月1日
附件1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情况表
项目基础信息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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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年度: 竣工年度: 验收年度: 实施部门: 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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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与灌区建设情况 |
口在大中型灌区内, 口不在大中型灌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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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结果 |
口正常运行项目 口存在问题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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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问题 |
灌溉与排水工程 |
口存在建而不用现象 |
田间道路工程 |
口田间道生产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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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输配电工程 |
口项目区配套电力设施无法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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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运行 |
口建成的工程设施废弃闲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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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护制度 |
管护主体 |
口未明确 口县 口乡镇 口村集体 口新型经营主体 口农户个体 |
管护资金 |
口未落实 口省级财政资金 口市级财政资金 口县级财政资金 口乡镇政府筹资 口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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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护协议 |
口已签订 口未签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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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护标准 |
口未明确 口每亩10元以下 口10-20元 口20-50元 口50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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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护标准是否满足 |
口满足 口不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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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护队伍 |
口没有 口有 (需注明) |
附件2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整改情况表
问题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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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状态 |
口未整改(请说明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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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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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溉与排水工程 |
(排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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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道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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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输配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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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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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护制度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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