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征集】关于《双桥集镇2023年秸秆禁烧考核奖惩方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双桥集镇2023年秸秆禁烧考核奖惩方案
进一步加大禁烧管控力度,保护大气环境,防止秸秆污染水体,推进落实“六边”秸秆清理,实现全年零火点的禁烧目标,根据《怀远县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怀办发【2023】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考核奖惩方案。
决策依据: 根据《怀远县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怀办发【2023】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考核奖惩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年无火点,全域无散落秸秆。
二、考核方式
在午秋二季秸秆禁烧结束后,组织镇干部开展现场核查,村书记交叉监督,综合评估,现场打分。
三、考核时间
午季:2023年6月20日——30日。
秋季:2023年11月20日——30日。
四、考核内容
(一)作业效率评估
此项总分10分。午季离田作业在6月10日前完成,秋季离田作业在10月20日前完成,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离田作业且没有群众信访投诉的村得满分,在规定时间之后完成的村减半得分,每有一例信访投诉扣2分。扣完为止。
(二)秸秆清理效果评估
此项总分20分。在田边、路边、坟头每有一处零星秸秆未清理扣1分;每有一处沟边、渠边、塘边包括底部秸秆未清理扣5分;此项可倒扣分。
(三)禁烧工作执行情况评估
此项总分30分,在督查中每发现一例值守点无人值守或值守点人员不落实岗位职责的扣2分,同一值守点重复出现同一问题的加倍扣分;堆场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按照要求落实整改的扣2分,再次督查仍未整改的加倍扣分。
(四)禁烧工作效果评估
此项总分40分。每发现一次火情或者过火痕迹扣2分,同一村内发生两次以上火情的,每多发现一起加扣2分;被遥感卫星拍摄或者市县督查巡查通报火情的,此项不得分。
五、考核方式
以督查结果通报和现场考核结果方式开展。
六、奖惩
1、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各村需立即整改,村上报整改结果并申请验收,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复核验收整改完成情况,虚假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此项考核原得分减半。根据考核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2、第一名的村一个。考核总分最高且未发现火点的村为一等奖。奖励管理区主任、包村干部、支部书记每人6000元现金,奖励镇一般抽调干部和村两委成员及计生扶贫专干每人4000元现金。
3、第二名的村两个。奖励管理区主任、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每人5000现金,奖励镇一般抽调干部和村两委成员及计生扶贫专干每人3000元现金。
4、第三名的村三个。奖励管理区主任、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每人4000现金,奖励镇一般抽调干部和村两委成员及计生扶贫专干每人2000元现金。
5、对在禁烧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个人给予奖励。每季禁烧结束后,对在当季禁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工作人员进行评选,被评选为禁烧优秀工作人员的镇村每人给予500元经济奖励。
6、镇包保人员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缴纳禁烧保证金,每发现一处火点从保证金中扣罚100元,被卫星监控通报或市县巡查通报的火点,每处从保证金中扣罚1000元,其他处罚按照上级要求执行。
7、禁烧区域内发现火情查实后,管理区主任、镇包村干部、镇抽调人员、村支部书记同等经济处罚。因值守人员缺岗导致未及时发现、处理火情的,如督察组未落实督查职责,则督查组人员与村支部书记同等经济处罚。
8、被调度的应急机械不能正常发挥应急作用的,不予发放应急机械补贴,同时给予管理区主任、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每人500元经济处罚。
9、本考核奖励按照就高原则发放,不叠加发放。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从公开征求意见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1、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蚌埠市怀远县双桥集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233433),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双桥集镇2023年秸秆禁烧考核奖惩方案》征求意见的通知”字样。
2、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1016264537@qq.com
联系人:年雪阵 联系电话:0552-8903001
时间:2023年5月30日-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