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县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特困供养人员、享受低保待遇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以及70周岁以上、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失独”家庭成员的老年人,根据其困难程度和失能程度给予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提供生活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具体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00元。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均可自愿申请政府居家养老服务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