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集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促进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有效防治环境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怀远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县禁烧工作部署,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实现全域、全年、全天候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大幅提升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动员。1、在5月20日前召开一次动员会会,动员会由参与禁烧的全体镇直机关和村干部参加。2、张贴宣传标语。在各自然庄出入主要路口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和禁烧告知书。3、出动宣传车。从5月20日起,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人员密集区域重点宣传。4、发放明白纸。各村通过发放秸秆综合利用明白纸让“秸秆不能烧、不准烧、不烧还有用”的观念深入人心。5、广播宣传。各村利用无线广播在早中晚时间播放禁烧宣传语音,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政策和要求,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和支持公众举报露天焚烧行为,形成全民参与秸秆禁烧,全面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局面。7、签订秸秆收储及综合化利用合作协议。各村经济合作组织与秸秆收储组织签订作业协议,未按时签订协议并履行协议义务的作业主体下年将不再优先考虑合作事宜。
(二)加强组织筹备。以秸秆打捆离田作业为主,做好还田准备:各村社根据本方案要求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村要制定离田计划表:秸秆离田作业总时间5天,各村按照小方捆80亩/天,圆捆300亩/天,大方捆800亩/天的作业能力要求秸秆收储经纪人配置机械,机械数量要能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秸秆离田作业。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应当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开展秸秆离田作业,秸秆收储主体应当按照消防安全的要求配置收储场地,要有水源,远离高压线,符合防火防涝要求,有足够的看管人员和防护设备的秸秆堆场,确保不出问题。各村要于5月20日前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堆场设置以及机械调度等落实情况报镇禁烧办备案。
(三)明确作业主体。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本年度秸秆综合利用作业主体,鼓励秸秆综合利用。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可通过与专业合作社合作的方式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作业并签订作业协议。各村要按照打捆离田协议要求,做好对秸秆收储经济人作业质量的监督和作业环境的保障。作业需要租地堆放秸秆的,所需费用由秸秆收储经济人支付。
(四)科学控制留茬。秸秆离田情况下,各村收割留茬高度要严格控制在10厘米以下,以便秸秆最大限度离田,同时给夏种也带来方便。为加快抢收抢种进度,要做到收割一块,打捆离田一块。各村应因地制宜,制订作业计划,落实与收割机驾驶员签订收割控茬承诺书,安排人员跟踪收割,做到“一机一人”全程监控,确保收割控茬要求落到实处。对于不按规定控茬留茬的,农户可以拒付收割费。
(五)加强监督管理。管理区主任和包保干部要加强对秸秆堆放场地的监督管理,加强督查。各秸秆堆场在开始收储秸秆之前必须按照消防要求配足消防设施和看管人员,确保堆场安全。收割机手要签订《安全作业承诺书》,确保机械安全作业。督察表和承诺书在20日前报禁烧办备案。
(六)应对天气变化。镇应急办每天转发县气象局发布的天气预报,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各村要认真落实镇工作要求,提前做好打捆离田和粉碎还田的两手准备,积极应对天气变化,及时处置农作物秸秆。要成立抢收抢运、互助离田队伍,关注困难群体,落实帮扶责任,对未及时处置的农作物秸秆,迅速组织人员帮助农户清运离田。做到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规范堆放)。村级午收应急预案和抢收抢运互助离田队伍的花名册在5月20日前报禁烧办。
(七)强化禁烧管控。完善“以镇为主、村落实、联户联防”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明确责任。各村要精细分工,所有抽调人员明确每个人的值守地块,源头防控火种,重点排查机械防火措施和田间人员身份,所有田间作业人员不允许携带火种,值守点抽调人员要深入田间地头,见人就宣传,识别作业人员身份,严禁任何人携带火种下地。同时,所有收割机械逐一检查,是否配齐灭火器,灭火器是否能用。机手必须会用灭火器,电线接头处是否松动(易产生电火花),机械的排气管、传动轴等易产生高温的部位是否有秸秆碎屑堆积,如有秸秆碎屑堆积必须清理后方可继续作业,所有机械不允许超负荷作业,高温时段连续作业不超过2小时,作业机械严禁在作业区域内维修保养或加油。值守人员巡查要有巡查记录。
(八)建立包保网格。镇政府每村安排3人到村包片,各村按照每千亩一个值守点科学设置值守点,值守点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量增减,各值守点要能相互守望,无视角盲区;每值守点至少抽调3人值守,参与村秸秆禁烧,村干部划片包干,进行网格化管理。值守点人员要稳定,要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等条件,对看管区域地理和人头要熟悉,要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灭火器具和日用品,保持通信畅通,确保发现火点及时处置,快速扑灭。
(九)加强应急处置。镇成立应急分队,随时待命处理突发情况。各村要设立应急机械和应急队伍,随时待命处置突发情况。应急机械一般8000亩以上5台,8000亩以下3台;洒水车由镇统一调配到具体村点待命,应急机械每台每季1000元,洒水车每台3000元/年,由镇政府统一支付;使用每台每次200元,由村支付。所有应急机械在禁烧期间必须在岗待命,否则不予补贴。 所有应急机械均须签订应急作业协议。值守点分布情况和各值守点值守人员名单、应急机械名单、协议在5月20日前报禁烧办。管理区主任须检验应急机械和洒水车是否具备应急功能并在花名册上签字。
(九)强化督查巡查。采取双重督查机制,第一重督查由管理区主任负责,在重点时段对辖区各点开展全覆盖督查,发现的问题由管理区主任督促落实整改;第二重督查由镇督察组负责,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区域全覆盖督查,督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本方案执行。党政主要领导不定期督查,设立两个专门督查组,开展巡回督查并每天通报巡查结果;设立一个应急组,负责堆场巡查和应急处置;镇派出所派出巡逻车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故意放火的要快速查处,从严处理。5月20日至5月25日,重点督查各村宣传动员、秸秆堆放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机械准备和人员保障、网格化管理落实。5月26日开始重点督查人员在岗、火情处置以及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落实情况和秸秆经济人打捆离田情况。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点、过火痕迹,要锁定证据,及时通报,交由镇综合执法队跟进处理;对秸秆不打捆、不离田或秸秆经济人打捆离田不及时、堆场消防设施不齐全等情况,责令立即整改,消除隐患。认真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和“田主责任追究”,做到有火必查、有查必处,并按照规定追究网格责任人员的责任。督查组每日要将督查情况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十)明确工作责任。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地块”的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任务、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管理区主任负责辖区督导各村按照秸秆综合利用要求落实秸秆打捆离田和综合利用工作,督促辖区内镇村抽调人员落实岗位职责,检查辖区秸秆堆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督促整改;包村干部协助管理区主任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促所保村抽调人员按要求落实岗位职责并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镇级工作人员包保所在村的秸秆收储堆场消防安全。村书记对全村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包保本村秸秆堆场消防安全工作;包组干部分片包干,各自负责所在片的禁烧工作落实,管理所包片的村级抽调人员。
除抽调人员到村包保外,镇另外成立应急组、督察组、后勤组三个工作组:
1、应急巡查组
组 长:孙银龙、王晓辰
成 员:王振忠、陈冉冉
职 责:负责现场调度全镇范围内应急机械,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不间断巡查,遇突发情况及时通报镇禁烧办和属地村委会,并全部赶赴事发地点积极帮助属地村开展灭火工作。遇有突发自然灾害时配合村级帮助困难群众抢收抢种。与禁烧办对接联系处理火点核查、调查。
2、督察组
一组组长:年雪振
成员:王玉成
二组组长:吴波
成员:赵如梦
职责:全镇范围内各值守点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不在岗人员和未按照工作要求落实岗位职责的镇村抽调人员进行通报。
3、后勤组
组长:孙银龙
成员:张静茹
职责:负责全镇禁烧物质的管理,上级机关的督查巡查人员接待、及时播报天气情况,收发禁烧相关文件。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夏季:5月20日—5月25日;秋季:9月10日—9月20日)。成立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村要提前谋划,突出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责任,两委会研究处罚措施,报禁烧领导小组备案(会议记录)。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地块”三级包保责任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
(二)重点落实阶段(夏季:5月20日—7月20日;秋季:9月21日—12月20日)。秸秆禁烧期间,镇政府将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督促开展收割控茬、秸秆离田和秸秆禁烧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焚烧秸秆行为,镇督查组要全面开展督查,督查情况及时在全镇通报。
(三)核查验收阶段(夏季:7月21日—7月30日;秋季:12月21日—12月30日)。镇政府将根据卫星监测火点数和各级督查情况,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为总指挥、镇长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村要因地制宜成立工作组,具体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村“两委”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村“两委”成员要划片包干,监督片区内值守人员落实工作职责,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方案要明确目标任务和两委成员工作职责,切实把宣传动员、工作筹备、综合利用、困难帮扶、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并于5月2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镇禁烧办。
(二)落实经费保障。根据县级拨付情况统筹保障镇级禁烧工作支出及村级应急机械和宣传费用,村级抽调的值守人员和购买禁烧物资所需资金由各村自行筹措。镇村干部禁烧包保人员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根据县方案执行。
(三)严格奖惩问责。严格执行《怀远县2025年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对影响交通安全,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1、实行村“两委”干部风险抵押金制度,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每人每季向乡镇缴纳风险抵押金 2000 元,其他村“两委”干部和计生扶贫专干每人每季向乡镇缴纳风险抵押金 1000 元,没有被省、市、县督查通报和卫星监测火点的,按每人所缴纳风险抵押金的同等数额奖励。镇巡查每发现一处火点从保证金中扣罚100元,被卫星监控通报或省市巡查通报的火点,扣罚全部押金,视情节给予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包片干部相应党政纪处分。
2、从严处理第一把火。对县级和镇发现的第一把火,加重处罚,有镇党委根据调查结果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党政纪处分,处理结果全镇通报。
3、被省市通报或者卫星监测到火点的村,对相关人员的处罚依据县里意见执行。
3、在督查中发现值守点无人值守或值守点人员不落实岗位职责的,给予镇包保人员、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包组干部100元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
4、被调度的应急机械不能正常发挥应急作用的,不予发放应急机械补贴,同时给予管理区主任、包村干部、村党组织书记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