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唐集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01 00:00 来源:怀远县唐集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当前已进入夏季,又正值汛期,是青少年学生溺水死亡的易发期和高发期,为防止发生青少年学生溺水死亡事件,保障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镇防溺水安全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
  认识加大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观念,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隐患治理工作,坚决防止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
  人命关天,生命高于一切,为了切实抓好青少年学生防溺水工作,为强化对防溺水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经研究,镇上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职领导为副组长,镇安监站、交警中队、派出所、企业办、教育学区、土地所、电管站、各村支部书记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唐集镇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委会、各学校、驻镇各单位等要充分认识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将防溺水工作摆在当前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并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次类事故发生。
  三、完善工作措施
  (一)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
  启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专项宣讲教育活动”,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防护工作正面报道的舆论导向把握。大力宣讲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各种安全知识及开展宣讲教育活动措施做法。向学生全面开展“四不一会”教育:教育学生不在无成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江河池塘水渠等戏水玩耍,学会正确的自救、互救方法。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预防溺水教育活动。要健全制度,坚持堵疏结合,让预防溺水事故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     
   (二)深化防溺水落实工作   
  1、各村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工作情况,拟定、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将各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等责任。各村、各学校、各驻镇单位共同做好防学生溺水工作,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2、多方联动,做好防溺水防范工作。夏季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高发期,且易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管理的时段,因此,各村、各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建立学校、村与家庭齐抓共管的安全教育管理网络,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使家长在上学路上及节假日、考试等脱离学校和教师监管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责任,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监管,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3、严密防范,进一步落实可能造成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各村要对辖区内所有的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排查,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等危险地段,要求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各村干部要在关键水域和时段进行巡查,对有玩耍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及时予以阻止。
  4、快速反应,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发生溺水事故的,各村、各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安排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实施营救、处理善后事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镇政府。由于隐瞒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严肃查处。
  四、落实管理责任
  根据上级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经常性地开展督查。对于由于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改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力等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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