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集镇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筹资工作,进一步推进我镇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远县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怀政办[2014]91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筹资标准及方式
1、2014年度,新农合筹资标准将进一步提高,其中:参合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缴纳100元,中央及省财政补助专项资金320元,共计420元/人。
2、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每人100元由镇民政部门核实后统一代缴参合资金;农村独(双)女户(已领取独(双)女户证)的家庭参加新农合时,女儿(至18周岁)及父母的个人筹资部分由县财政承担;农村独男户(儿子16周岁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参加新农合时,儿子(至18周岁)及父母的个人筹资部分由县财政垫交一半。
民政、计生资助对象分别由镇民政办、计生办将人员花名册发至各村,各村根据花名册免收其参合资金。
二、筹资对象
本镇常住农业人口;虽有城镇户口但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长期居住在农村的居民;长期居住在本镇农村但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外籍农民;农村户口的中小学生必须跟随家长一起参加新农合;
三、目标任务
确保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2015年新农合筹资任务,并上交2015年参合农民信息登记表,确保2015年参合率达到100%。
四、筹资方式及要求
1、采取镇包村干部和村、组干部上门收取,或在各村委会开设临时窗口收缴以及其它群众容易接受的缴费方式进行筹资;农民携户口簿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缴费参合,镇、村、组干部要依据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开据参合缴费收据。
2、对不愿参加新农合的,要在《怀远县2014年度不参加新农合农民信息登记表》上登记并签名。
3、筹资时已出生(出生时间以出生医学证明上时间为准)但尚未入户的新生儿,应作为家庭成员先参合,随后办理入户手续,未起名的先登记为XX之子(女)。
4、收费时必须做到“户不漏人”,参加新农合必须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全部参合(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者除外),如有一人未参合,其它家庭成员交了费也同样不能享受新农合补偿待遇。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筹资阶段(11月9—11月30日)。镇合医领导小组负责宣传解释政策,开展业务培训,部署筹资工作。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辖区内农民参合资金的收缴工作。筹资期间,包村干部、村组干部和筹资人员要严格按照参合农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参合农民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与户主关系、就诊证(卡)号等参合信息,经民政部门核实的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要标注清楚,确保《参合农民登记表(一)》登记的参合信息准确完整无误。筹资结束后,各村、组干部和筹资人员要进一步核对参合人数和筹资金额,做到票款相符,同时登记《参合行政村汇总表(二)》,并及时将参合资金全部上缴镇财政新农合基金专户。
(开户行:农合行唐集支行;户名:怀远县唐集镇人民政府专项资金专户;账号:20000093565410300000018)。
(二)信息整理阶段(11月15日-11月30日)。镇合医办(财政所)要认真核对各村、组上报辖区内参合农民信息资料。为保证2015年新农合就医补偿的正常运行和 “IC”卡的正常延续使用,各乡镇合医办(财政所)对2015年参合户原则上不得随意拆户、并户,要确保参合户信息数据的延续和稳定。镇合医办(财政所)12月30日前要将参合农民信息准确无误的录入新农合信息系统,同时填写《参合乡镇汇总表(三)》,并于12月30日前将电子表格、筹资收据存根等参合资料交县合管中心备案,确保2015年1月1日前参合农民就医补偿工作顺利进行。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20日—12月30日)。镇筹资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村筹资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重要性,筹资工作也是中央及省财政配套资金能否到位的前提条件。各村要将新农合筹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建立新农合筹资“包干责任制”(即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和党员包户),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扎实做好新农合筹资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借鉴过去筹资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会议、村广播等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参合氛围。各村、组和医疗室要在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立橱窗、张贴公告、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同时将2014年本辖区参合农民补偿情况公示到村、组,让农民真正了解参加新农合的好处,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利用农村居民亲朋好友的信息渠道,想方设法联系外出务工人员,动员其及时参加新农合,做到应保尽保。
(三)明确责任,协调配合。
各村及镇有关部门要积极协作配合,认真做好新农合筹资工作。镇财政部门要做好参合资金的收缴管理和参合信息审核汇总工作;民政部门要落实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参合资金的筹集缴费以及核实工作,并及时向镇合医办(财政所)提供准确无误的特殊群体人员名单;镇纪检部门要对筹资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其它各有关部门也要积极配合,为新农合筹资及信息录入工作保驾护航,确保2015年新农合筹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七、严格奖惩
为确保各村能够迅速有效的完成2015年新农合工作的各项指标,镇将严格兑现奖惩措施。
(一)奖励措施
1、村级奖励
新农合户筹资达到98%的村奖2000元,每上升1个百分点奖1000元,完成100%奖4000元。
2、总支奖励
新农合户筹资达到98%的总支奖2000元,每上升1个百分点奖1000元,完成100%奖4000元。
(二)处罚措施
1、村级处罚
新农合户筹资低于98%的村,每个百分点罚300元,对低于95%的村分别给村书记、主任党、政纪处分。
2、总支处罚
对于总支平均村,每低于98%罚1000元,总支低于95%的总支书记、包村干部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附:2015年唐集镇新农合任务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