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综合保险”和“基层计生人员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2 16:52 来源:怀远县唐集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关于做好2020年度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

综合保险基层计生人员家庭

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计生协、中国人寿怀远分公司:

按照省计生协和省人口健康基金会的工作部署,围绕年度制定的人口健康基金救助项目,2020年我县继续实施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综合保险基层计生人员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通过本人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审批,142户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和219名基层计生人员家庭符合救助条件,为切实做好这两项保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责任

2020 年度两个保险项目的保障责任如下:

(一)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保费为 99.30 /户)

2020 年,首次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纳入该险种保障范围,保险责任比照同等保险条款执行。

保障项目

保障额度

意外身故、残疾保险

10 万元/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 10 万元/人)

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补贴

100 //人(累计住院天数以 90 日为限)

(二)基层计生人员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为28.50/户)

保障项目

保障额度

意外身故、残疾保险(家庭成员均分)

6 万元/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门、急诊、住院)(家庭成员共享)

1.2 万元/

二、保险期间

2020 1 1 日至 2020 12 31 日。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作。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综合保险基层计生人员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两项险种已开展多年,符合群众切身利益,得到多方认可。经公开招标,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承办,各乡镇计生协要提高认识,要加强与中国人寿怀远分公司沟通与联系,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保险项目的开展,切实把好事做好。

(二)注重宣传,做好衔接。各乡镇计生协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保险项目的重要意义,使参保计生家庭了解这项利民惠民的举措,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注重引导好广大参保人员及时将2019年度的赔案尽快前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2019 年度保险项目承办单位)进行理赔,做好 2019年度和 2020 年度保险项目的顺利过渡和对接,防止出现负面影响。

(三)严格程序,规范运作。中国人寿怀远分公司要规范运作,积极对接各乡镇计生协,严格按照服务合同内容,积极做好项目的承保出单和后期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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