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度“计划生育家庭意
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计生协、中国人寿怀远县分公司:
按照省计生协和省人口健康基金会的工作部署,围绕年度制定的人口健康基金救助项目,2020年我县实施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通过本人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审批,4415户计划生育家庭符合救助条件,为切实做好这两项保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责任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为60元/户)
产品 |
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 |
保险费 |
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
意外伤害(家庭成员均分) |
120000元/户 |
60元 |
意外伤害医疗(家庭成员共享) |
12000元/户 |
二、保险期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作。“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能够加大计生家庭帮扶力度,提高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抵御风险和意外伤害的能力。经公开招标,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承办,各乡镇计生协要提高认识,要加强与中国人寿怀远分公司沟通与联系,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保险项目的开展,切实把好事做好。
(二)注重宣传,做好衔接。各乡镇计生协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保险项目的重要意义,使参保计生家庭了解这项利民惠民的举措,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注重引导好广大参保人员及时将2019年度的赔案尽快前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2019 年度保险项目承办单位)进行理赔,做好 2019年度和 2020 年度保险项目的顺利过渡和对接,防止出现负面影响。
(三)严格程序,规范运作。中国人寿怀远分公司构要规范运作,积极对接各乡镇计生协,严格按照服务合同内容,积极做好项目的承保出单和后期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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