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关于做好2021-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2 15:10 来源: 怀远县唐集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关于做好2021-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业农村领域补短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皖农工办函〔202055号)要求,为做好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项目规划编制是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重要前提。结合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各乡镇要全面梳理2011年以来没有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区域,科学测算20212025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求,分年度上报建设地点。县农业农村局将依据各乡镇上报项目编制怀远县2021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作为以后项目分配的重要依据。同时,高效节水灌溉原则上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各乡镇要结合灌溉需求,明确采取高效节水灌溉措施的建设地点和面积。

二、规划原则

(一)突出重点。为进一步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在支持重点上突出三个优先,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点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永久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支持贫困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同时积极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

(二)严格选项。单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0亩。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可适当降低规模,各乡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选址以2011年(含)以来从未进行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区域为基础,允许对2010年(含)以前立项的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进行提质更新。

(三)统筹结合。各乡镇要围绕国家、省、市、县和本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积极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理念,大力开展四个结合:一是结合现代农业发展,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基础平台作用,把高标准农田与特色产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机械化等统筹规划、同步推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二是结合脱贫攻坚,鼓励以贫困村为核心安排项目,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田建设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衔接,支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四是结合宅基地复垦,鼓励条件成熟的地方,开展高标准建设与农村宅基地复垦项目相结合的探索实践,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

    

新型经营主体预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条件及要求

 

    1、扶持对象要求。申报项目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须经当地有关职能部门认定或登记;涉农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须在有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且经营一年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可持续经营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没有不良诚信记录(诚信记录查询网址之一:http://www.creditchina.gov.cn/)。在各类项目检查、审计中被发现有重大问题的单位不得申报。

    2、治理面积。单个项目治理面积,由龙头企业申报实施的,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1000亩;由农民合作组织、专业大户或家庭农场实施的,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城300亩。在同等条件下,对连片面积较大的项目,予以优先扶持。

3、自筹资金筹集与管理。各地应把自筹资金筹集情况作为竞争立项的重要条件,并纳入项目计划进行管理。农民合作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申报承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资金的20%;涉农企业申报承建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资金总额。新型经营主体承建高标准农田实行县级报账制。在同等条件下对将自筹资金缴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专用账户的予以优先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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