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员群众拆除农村无功能建筑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9-23 11:17 来源: 怀远县唐集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消除农村危旧房及无功能建筑安全隐患,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安徽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现就我县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拆除危旧房和无功能建筑工作通告如下:

一、拆除范围

(一)经鉴定达到D级的危房;

(二)已实施危房改造原应拆未拆的危旧房;

(三)已经享受过移民搬迁政策应拆未拆的旧房屋;

(四)长期无人居住或无人保管的废弃房屋;

(五)按“一户一宅”要求,在新宅基地上已建新房,未拆除的危旧房屋;

(六)影响村容村貌的废弃养殖圈舍、大棚、残垣断壁、厕所等应该拆除的构建物。

二、拆除时限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政策措施

(一)涉及农户应尽快自行拆除无功能建筑,如无能力自行拆除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拆除。

(二)今后农村土地新建建筑,严格执行“拆旧建新”的原则,坚决杜绝“一户多宅”、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被赡养人居住在危旧房的,子女应及时将其接入安全住房生活,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将依法由司法机关予以坚决打击。

(四)对因应拆未拆的危旧房及构建物坍塌造成他人伤害及财产损失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对原房主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拆除农村危旧房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大行动,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改善人居环境人人有责,全县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共建美丽家园!

特此通告

 

中共怀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怀远县司法局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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