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2-17 10:46 来源: 怀远县唐集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参保登记范围及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邮储银行、农业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社保卡到所属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怀远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即可参保。

    二、参保缴费流程及补贴。

    参保人将要缴纳的保费预存至个人银行账号内等待扣款,扣款成功即为当年缴费成功。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行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缴500元补70元,缴600元补80元,缴700元补90元,缴800元补100元,缴900元补110元,缴1000元补120元,缴1500元补150元,缴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和6000元的补200元。

对于城乡居民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后未生育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参保,县政府为其代缴100元当年保费。

对于城乡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父母(独生子女16周岁前已领取光荣证,双女父母已落实绝育措施的)参保,县政府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为其再代缴100元保费。

独生子女死亡的计生群体(女方年满49周岁),县人民政府按3000元标准为其代缴当年保费。

鼓励特殊群体参保人员按条件选择高档次缴费。

   

    三、参保缴费与待遇领取的关系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资金储存额决定,即选择缴费档次越高、缴费年数越多,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基金的利率为一年期银行定存利率。

月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支付终身。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40元(适时调整)。


四、待遇领取流程及丧葬补助金

参保人员应在年满60周岁到龄当月提前申请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缴足保费、上报申请材料,符合领取条件后由县城乡居保管理中心按月发放养老金。

领取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次月停止支付养老金,由家属办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申领手续,丧葬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的基础养老金。


五、与其他养老保险的关系

同时参加企业职保和城乡居保的参保人可以办理衔接手续,选择一种养老保险作为领取基金,将另一种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账户金额合并进来,重复时段的缴费退还;不重复时段的缴费合并累加后再计发养老金。

城乡居保养老金只与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冲突,与其他的低保、五保、被征地、抚恤金、村干部待遇等都可以同时领取,叠加享受。


六、参保信息查询

方法一:参保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至各乡(镇)城乡居保办公室和各村(居)委会查询自己的参保情况。

方法二:参保人可以登录“皖事通”APP,或者在支付宝APP中搜索“蚌埠社保”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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