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集镇2022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预案
唐集镇2022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预案
夏季即将到来,天气越来越热,又到了溺水事故的高发季节,为切实预防青少年儿童发生溺水事故,确保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根据怀远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怀远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怀防溺办〔202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制定本预案。
一、坚持基本原则
青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做好防溺水工作,事关广大家庭平安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村、镇直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做好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崇高理念,不断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切实保障广大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为当前及后期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谭志水
副组长:张友付、周家波、赵树明、刘新如、刘 贺
郑 磊、候虎勇、耿荣英、胡 伟、潘 磊 陈为泰、赵 毅
成 员:孙 跃、张兆杰、赵 杰、赵庆勇、褚晓光
赵卓毅、张立柱、刘中廷、蒋习清、李文淑
齐春兵、陈 亮、吴洪信、赵 辉、赵培飞
刘卫宏、孙平玉、汪 健、刘家中、刘地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友付兼任办公室主任,潘磊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刘家中、张兆杰、赵杰、张军、张翼为成员。
切实做到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抓好落实,同时建立网格化责任体系。
1.包片情况
谭志水统筹全镇防溺水工作;
张友付负责唐集总支防溺水工作;
周家波负责骑龙总支防溺水工作;
赵树明负责华光总支防溺水工作;
刘新如负责牛圩总支防溺水工作;
郑 磊负责赵圩总支防溺水工作;
候虎勇负责耿集总支防溺水工作;
陈为泰负责翟陈总支防溺水工作;
赵 毅负责山前总支防溺水工作;
耿荣英负责李圩总支防溺水工作;
胡 伟负责朱疃总支防溺水工作;
潘 磊负责路庙总支防溺水工作。
2.包村情况(包村干部、村书记)
唐 军(包村干部)、孙 海(村书记)负责唐集村
宋博文(包村干部)、常殿庆(村书记)负责山后村
赵 辉(包村干部)、陈国锋(村书记)负责骑龙村
陈 亮(包村干部)、谷 伟(村书记)负责汪街村
赵培飞(包村干部)、赵怀清(村书记)负责华光村
陈奕静(包村干部)、李 勇(村书记)负责黄圩村
魏立新 杨庆云(包村干部)、王社(村书记)负责何巷村张志亮(包村干部)、刘言林(村书记)负责潘集村
黄天训(包村干部)、卢 灿(村书记)负责牛圩村
常乃志(包村干部)、计 冲(村书记)负责计集村
齐春兵 唐景伦(包村干部)、陈宝安(村书记)负责赵圩李文淑(包村干部)、汪 梅(村书记)负责耿集村
刘卫宏 尹斌(包村干部)、韦文侠(村书记)负责杨村村杨贵梅 陈奇(包村干部)、汪 苹(村书记)负责翟陈村
孙跃 徐怀永(包村干部)、王 静(村书记)负责山前村
蒋习清(包村干部)、朱楠楠(村书记)负责李圩村
张立柱(包村干部)、赵恒亮(村书记)负责石庙村
孙本宽(包村干部)、张彩凤(村书记)负责朱疃村
赵 杰(包村干部)、符布矿(村书记)负责李桥村
汤 啸(包村干部)、路 磊(村书记)负责路庙村
张 军(包村干部)、刘 浩(村书记)负责武杨村
3.村干部包保情况
村“两委”干部及非“两委”的计生专干、乡村振兴专干包保到每一个自然庄、辖区内的每一个水库、沟塘、湖泊、积水坑等危险区域,同时包保辖区内的每一名留守儿童。
三、落实工作责任
(一)突出重点,加大宣传教育
发挥教育系统主力军作用,围绕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在全镇各中小学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教育活动,通过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 观看防溺水视频,印发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悬挂一幅预防溺水宣传横幅,开展一次青少年防溺水集体签名和宣誓活动、宣誓、签名。各村利用广播宣传不间断开展青少年防溺水宣传,让广大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强化青少年自我防护和约束能力。
(二)加大排查,加强防护工作
教育系统开展在校期间的排查工作,了解每个学生的家庭状况,建立学生监护档案,督促班主任暑假家访工作,对接好青少年儿童监护人,建立台账,实现每个学生都有人监护,并建立日常联系督促制度,做到教育不减、监护不断。民政部门对全镇的农村留守儿童开展摸排,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暑假安全监管和关爱工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台账制度。各村包保干部对青少年家庭要开展不定期走访,掌握每个青少年儿童的监护情况,走访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并加强对辖区内沟塘、取土坑、水库、水渠等重点水域,进行排查,建立台账,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隔离带、防护栏,加强日常管理。
(三)强化巡查,增强防范工作
建立网格包保,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农户,实行分片包保制度,负责对包保青少年儿童家庭和区域进行巡查,实时了解青少年儿童的监管情况,发现监管不到位的及时跟进督促,使每个青少年儿童不脱离监护人视线。同时加大对辖区内地重点水域不间断巡查,检查防护措施是否健全、对无警示牌的水域立即安装,对警示牌字迹不清、破损严重的要及时更新。沿山各村要加大对石头塘口等危险地段、危险区域水塘的巡查,对缺少防护栏的,及时与平阿山林场及塘口管理人对接,加强防护栏建设。沿茨淮新河各村,加强巡堤频次。做到青少年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管。
(四)明确职责,加强监管
建立暑假前、暑假期间的青少年儿童防溺水监管责任体系,教育系统做好暑假前的青少年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明确班主任的监管职责,以及暑假期间的家访工作任务。民政部门明确民政委员及包保村干部的联系责任,开展热天大排查、大走访活动,拟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明确家长或监护人的责任,时刻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家访等多种方式,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切实承担起青少年校外监管责任,将防溺水提醒、引导工作覆盖到每一位青少年家长,切实增强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醒青少年家长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孩子外出要“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
(五)齐抓共管,标本兼治
教育系统要加强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一要加强对上下学途中安全管理,对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青少年,要落实安排家长或有关人员护送等防护措施;二要加强青少年午间管理,时刻关注青少年动向,严防青少年在午间休息时离校游泳;三要建立请假销假登记制度和家长联系制度,要求班主任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在校青少年的日常管理;四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出勤管理,对缺课的青少年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严防青少年在校期间外出游泳。
由镇应急办公室牵头,组织教育、重点村、公安派出所、民政、妇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协调会,梳理存在问题,寻求解决方案和途径,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快整改,发挥各部门的职责,完善防溺水措施,形成合力,提高全镇防溺水工作的整体水平,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促检查
各村和镇直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镇政府成立三个督查组对各村和镇直单位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溺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个督查组,对各村、各单位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巡查,重点督查各村各学校防溺水工作宣传教育落实情况、青少年儿童包保走访落实情况、辖区内水塘、塌陷区、取土坑等危险水域包保巡查落实情况等。第一督查组:组长为张友付,成员为刘家中、刘地志,负责督查唐集村、山后村、何巷村、翟陈村、李圩村、石庙村、朱疃村等7村及辖区内各学校;第二督查组:组长为郑磊,成员为李文淑、李幽远,负责督查赵圩村、潘集村、李桥村、华光村、黄圩村、杨村村、耿集村等7村;第三督查组:组长为潘磊,成员为张军、张翼,负责督查计集村、牛圩村、武杨村、路庙村、骑龙村、汪街村、山前村等7村。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预防溺水事故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总支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