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对象认定、本年度救助标准
一、资格确认
1、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二、扶助标准
1.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5400元/年/人
2.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4200元/年/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