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防灾救灾资金使用范围
农业防灾救灾资金使用范围:
(一)购买救灾种子的补助;
(二)农业救灾物资补贴;
(三)农作物及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所需物资以及采用综合防治技术和生态控制等方面的补助;
(四)畜禽免疫接种、染疫畜禽及同群畜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补助;
(五)森林及草原火灾预防和应急扑救等方面的补助;
(六)牧区打贮草饲料地、牲畜暖棚等抗灾保畜小型设施建设和调运饲草料补助;
(七)农业灾害监测、预报、评估和防灾救灾调度、指挥等方面的支出;
(八)水、旱灾害预防和救助支出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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