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公众征集意见】唐集镇人民政府关于征求《唐集镇2024年度“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征求稿)》意见征集信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落实门前“三包”,提升村民精神文明建设和居住环境质量,充分发挥妇女群众在“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意见征集,征求意见期限自2024年5月11日起至2024年6月11日止。请对该方案(征求意见稿)有建议或意见者,请通过书面、电话等向唐集镇人民政府党政办提出意见建议。
征集意见期限: 2024年5月11日-2024年6月11日 。
政策咨询联系人:张宇
联系电话:0552-8611050
邮箱:tjzdzb@163.com
书面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蚌埠市怀远县唐集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233417),并在信封上注明“唐集镇2024年度“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唐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1日
附件1: 关于《唐集镇2024年度“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附件2: 唐集镇2024年度“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征求稿)
关于《唐集镇2024年度“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做好唐集镇2024年度“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落实门前“三包”,提升村民精神文明建设和居住环境质量,《唐集镇2024年度“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后通过,制定本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紧跟全镇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围绕镇党委、政府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总体部署,在全镇范围内深入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以提升村民文明习惯养成和家庭生活品质为着力点,发动、教育、引领村民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改变生活陋习,建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村庄面貌的改造提升,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内外兼美,奋力建设大美唐集。
三、文件起草过程
根据开展怀远县2024年度第一批“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起草,结合我镇实际,经充分征求意见及研判后制定该内容。
四、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五美”创建标准,即居室美、院落美、厨厕美、绿化美、家风美。通过宣传发动、示范引领等措施,深入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2024年创建评选出一批标准高、示范引领作用强的“美丽庭院”示范户,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唐集镇2024年度“美丽庭院”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意见征求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落实门前“三包”,提升村民精神文明建设和居住环境质量,充分发挥妇女群众在“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紧跟全镇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围绕镇党委、政府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总体部署,在全镇范围内深入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以提升村民文明习惯养成和家庭生活品质为着力点,发动、教育、引领村民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改变生活陋习,建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村庄面貌的改造提升,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内外兼美,奋力建设大美唐集。
二、任务目标
按照“居家美、院落美、厨厕美、绿化美、家风美”的“五美”创建要求,通过宣传发动、示范引领等措施,深入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2024年创建评选出一批标准高、示范引领作用强的“美丽庭院”示范户,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三、创建标准
“美丽庭院”创建要达到“五美”标准,即居室美、院落美、厨厕美、绿化美、家风美。
1.居室美。做到窗明几净,地面干净,床铺洁净,衣物摆放有序。
2.院落美。做到杂物不乱放污水不乱泼,垃圾不乱倒,家禽不乱跑,院落整洁有序。
3.厨厕美。做到厨房干净卫生,炉灶节能环保,厕所无异味。
4.绿化美。做到房前屋后打扫干净,栽花种树,瓜果飘香,居所优美。
5.家风美。做到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移风易俗,邻里互助,和睦相处。
通过庭院“五美”引导农村群众、特别是妇女,从家庭做起,从改变生活方式和环境卫生入手,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彻底消除农村家庭屋内“被子不叠、地面不扫、东西乱放、空气污浊”,室外“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的脏乱差陋习。
四、评选考核
1.评选名额。按照“美丽庭院”标准,在全村范围内,非美丽乡村的行政村每月评选不少于2户,美丽乡村每月评选不少于3户为村级“美丽庭院”示范户,镇级每季度评选出30户镇级“美丽庭院”示范户。
2.村级评选。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采取家庭自荐、他荐和村民小组推荐结合的方式,经村评选小组评议、村两委会审核、公示后填表上报镇妇联备案,镇妇联每季度随机进行入户复核。
3.镇级评选。各村以美丽乡村建设中心村、非美丽乡村村室周边和国省道沿线农户为重点,在每季度评选出的村级示范户中择优报送至镇妇联。每季度镇妇联组织人员进行入户核查、横向对比、评选推优,并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反馈至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户,确认为镇级“美丽庭院”示范户,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创建工作由村党组织牵头,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务必提高认识和站位,将创建工作与环境整治长效管理、乡村振兴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务必做好统筹和协调,创建不是一个人的事,村“两委”班子分工协作,实现创建成效最大化。
(二)加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镇妇联、宣传部门要做好优秀案例的征集,对创建中涌现的家庭“收纳师”“园艺师”“花艺师”“花式种菜专家”等典型人物加强宣传,对全力支持创建、婆媳联手创建、庭院变化巨大等典型事迹加强报道,对村推选出的“美丽庭院”“特色庭院”加强推广,在全镇持续掀起“比美、晒美、学美”的热度。
(三)突出重点,加强示范带动。创建的目的是施加影响、促成改变,以奖促建是手段,以点促面是途径,以面促全是目标,各村要明确思路、把握要义、突出重点、坚守底线,切忌将评选创建工作只停留在纸上。
(四)督察考核,强化落实力度。村党组织要保障创建工作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成果明显,镇妇联要负责做好过程监督、入户考核、经验总结,一经发现有违规操作、敷衍了事等情况,扣减村当季度目标考核分数。
(五)注重长效,提升创建实效。各村在开展创建过程中,要善于调动和发挥党员、妇女、老干部、青少年等群体作用,运用好创建方案,更加注重创建的长效性、常态性、参与性、趣味性,要注重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信用村建设和积分制等工作相结合,切实提升创建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