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2024-04-30 10:59 来源: 怀远县唐集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电话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级标准
怀远县民政局 农村低保 《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23]41号 农村低保对象 基础低保金分为502元、462元、402元三档,分类施保金分为217元、151元两类 救助对象申请-乡镇(街道)审核汇总并造册-民政局审批-申请财政打卡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 0552-8356156
怀远县民政局 城乡特困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102号 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农村特困基本经费标准852元,城市特困基本经费1184元。分散供养照料护理全自理标准43元,全护理标准501元,半护理标准286元。 救助对象申请-乡镇(街道)审核汇总并造册-民政局审批-申请财政打卡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 0552-8356155
怀远县民政局 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 关于提高我市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的通知(蚌民〔2023〕219 号) 孤儿、到户 1255元/月 救助对象申请-乡镇(街道)审核汇总并造册-民政局审批-申请财政打卡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 0552-8356155
怀远县民政局 高龄津贴  怀远县养老服务体系和智慧养老实施办法  怀民〔2021〕162号 本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 30元/人,60元/人,600元/人 30元/人,60元/人,100元/人,600元/人 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等信息材料,村(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当场予以受理,并在7个工作日完成核实、公示工作。乡镇(街道)民政事务所应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并签署审核意见。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应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度 0552-8356011
怀远县民政局 居家补贴  怀远县养老服务体系和智慧养老实施办法  怀民〔2021〕162号 7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人 100/ 100/ 对本县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特困供养人员、享受低保待遇对象以及70周岁以上、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失独”家庭成员的老年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当场予以受理,并在7个工作日完成核实、公示工作。乡镇(街道)民政事务所应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并签署审核意见。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应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度 0552-8356011
怀远县民政局 临时救助 关于印发《蚌埠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蚌民〔2024〕16号) 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 者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 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 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
家庭或者个人
根据个人困难程度,最高2万元 救助对象申请-乡镇(街道)审核汇总并造册-民政局审批-申请财政打卡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批次 0552-8356155
怀远县民政局 城市低保 关于印发《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 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23〕41号)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家庭 城市低保标准791 救助对象申请-乡镇(街道)审核汇总并造册-民政局审批-申请财政打卡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 0552-8356155
怀远县民政局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2、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3、关于印发《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规范》的通知(皖民务字〔2022〕116号);4、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皖民务函〔2023〕241号) 怀远县户籍,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或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户除外)的残疾人 86/人/月 86/人/月 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审定-县财政打卡发放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2-8356013
怀远县民政局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2、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3、关于印发《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规范》的通知(皖民务字〔2022〕116号);4、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皖民务函〔2023〕241号) 怀远县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86/人/月 86/人/月 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审定-县财政打卡发放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2-8356013
怀远县民政局 60年代精简下放退职职工(含精简下放职业制武装民警)救济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蚌民﹝2023﹞103号) 同时具备1961年1月1日至1965年6月9日期间精简退职的、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国营、公私合营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团体、民主党派、以及在军事系统工作而无军籍的职工和精简下放职业制武装民警且家庭困难的 666元/人/月 666元/人/月 救助对象申请-乡镇(街道)审核汇总并造册-民政局审批-申请财政打卡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季度发放 0552-8356030
怀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义务兵优待金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义务兵家庭,到户 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按照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的70%发放 征兵部门提供征集情况-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家庭优待金发放花名册(乡镇(街道)核实发放信息)-财政部门审核并及时拨付资金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年春节、八一前 0552-8212114
怀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伤残人员伤残抚恤金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到人 一级因战124410元/年,因公118250元/年,因病112250元/年;                            二级因战112590元/年,因公104700元/年,              因病98900元/年;                                三级因战98780元/年,因公91130元/年,       因病83760元/年;                              四级因战80970元/年,因公71740元/年,             因病64700元/年;                                 五级因战63240元/年,因公54270元/年,             因病49470元/年;                                 六级因战49400元/年,因公45890元/年,         因病38040元/年;                                       七级因战36870元/年,因公32380元/年;      八级因战23280元/年,因公20910元/年;  九级因战19330元/年,因公15240元/年;     十级因战13580元/年,因公11390元/年 一级因战124410元/年,因公118250元/年,因病112250元/年;                            二级因战112590元/年,因公104700元/年,              因病98900元/年;                                三级因战98780元/年,因公91130元/年,       因病83760元/年;                              四级因战80970元/年,因公71740元/年,             因病64700元/年;                                 五级因战63240元/年,因公54270元/年,             因病49470元/年;                                 六级因战49400元/年,因公45890元/年,         因病38040元/年;                                       七级因战36870元/年,因公32380元/年;      八级因战23280元/年,因公20910元/年;  九级因战19330元/年,因公15240元/年;     十级因战13580元/年,因公11390元/年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核、省级复核审批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2-8212114
怀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属定期抚恤金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到人 烈属 39490元/年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33290元/年                 病故军人遗属 30740元/年 烈属 39490元/年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33290元/年                 病故军人遗属 30740元/年 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乡镇(街道)初审、县级审核审批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2-8212114
怀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在乡老复员军人,到人 抗日战争时期人伍24880元/年                    解放战争时期人伍24080元/年                     建国后人伍 23900元/年 抗日战争时期人伍24880元/年                    解放战争时期人伍24080元/年                     建国后人伍 23900元/年 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乡镇(街道)初审、县级审核审批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2-8212114
怀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到人 9450/ 9510/ 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乡镇(街道)初审、县级审核、市级组织鉴定审批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2-8212114
怀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到人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688元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688元 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乡镇(街道)初审、县级审核审批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2-8212114
怀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办发〔2012〕3号) 部分烈士子女,到人 8280/ 8280/ 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乡镇(街道)初审、县级审核审批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2-8212114
怀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重点优抚对象门诊补助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安徽省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意见》(民优字〔2009〕71号)、《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怀政办〔2017〕39号) 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到人 300/ 村(居委会)初核、乡(镇、街道)复核;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县财政局拨付资金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发放 0552-8212114
怀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价格临时补贴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退役军人厅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666号)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到人 价格临时补贴具体标准由市按月测算,实际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不得低于全省统一的最低标准每人每月30元 根据蚌埠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价格临时补贴文件,核定发放月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通过“一卡通”由乡镇(街道)造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县财政局拨付资金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2-8212114 启动条件。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1.居民消费价格指 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 3.5%。
2.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 6%。
怀远县残联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皖残联【2021】9号 困难精神残疾人 1000元/人/年 村申请--乡镇(街道)残联初审--县残联终审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52-8856104
怀远县残联 残疾人创业扶持补贴 《关于印发蚌埠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残联【2019】28号 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 3000元/人/年 村申请--乡镇(街道)残联初审--县残联终审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52-8856105
怀远县残联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 》财社【2010】256号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下肢残疾) 260元/人/年 乡镇(街道)申请-县残联终审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52-8856104
怀远县残联 贫困老年残疾人生活补助 《关于2023年“一户多残”家庭及困难老年残疾人补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蚌残联【2023】8号 低保户中的年满60周岁的残疾人 860元/人/年
村申请--乡镇(街道)残联初审--县残联终审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52-8856103
怀远县残联 “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 《关于2023年“一户多残”家庭及困难老年残疾人补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蚌残联【2023】8号 低保户中的“一户多残”家庭 1800元/人户/年 村申请--乡镇(街道)残联初审--县残联终审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52-8856103
怀远县残联 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 《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残疾人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残联【2024】16号) 在校的残疾中职生、大学生、研究生及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生(含自考生) 1000元-5000元/人/年 乡镇(街道)申请-县残联终审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52-8856103
怀远县残联 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生活补助 《关于继续做好残疾学生及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在校子女资助工作的通知》(蚌残联【2021】4号) 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中阶段低保户中的残疾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500元/人/年、高中阶段1000元人/年 乡镇(街道)申请-县残联终审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52-8856103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 关于做好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发放的通知(蚌水移办〔2024〕2号) 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 600元/人/年 乡镇填报、县发展改革委审核、县财政局发放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年度 0552-8212658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工代赈项目群众劳务报酬 安徽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实施方案(皖发改代赈〔2021〕518号) 项目所在地务工群众 根据当地群众劳务报酬标准 乡镇填报、县发展改革委审核、县财政局发放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月度 0552-8212658
怀远县卫健委 独生子女保健费 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意见的通知》(蚌政秘﹝2013﹞71号)、《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意见》(怀政秘﹝2020﹞21号)相关文件规定。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领证家庭 25元/月/户 乡镇(街道)计生办通过利导软件生成人员名单→村(居)委会审核、公示→乡镇(街道)计生办向县卫健委上报符合人员花名册→县卫健委审核、数据比对、生成人员花名册→县卫健委审核确认、张榜公示→向财政局上报发放人员花名册,申请拨款→提供银行打款发放→打入奖励对象一卡通银行账户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季度发放 0552-8212076
怀远县卫健委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同上 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两女户家庭 发放奖励金960元/人/年、1200元/人/年、/1560元/人/年、1800元/人/年 个人申请→填写《申报表》→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相关证明→村(居)委会审核、张榜公示→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核、张榜公示→县卫健委入户核实、资格确认、张榜公示→向国家奖扶系统录入信息→生成奖扶对象花名册→乡镇(街道)计生办登记造册→县卫健委审核审批,向财政局上报发放人员花名册,申请拨款→县财政局拨款→提供银行打款发放→打入奖扶对象一卡通账户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年度发放 0552-8212076
怀远县卫健委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同上 独生子女伤残和死亡家庭 残独家庭标准620元/月/人,失独家庭提标800元/月/人,手术并发症补助标准一级520元/月/人、二级390元/月/人、二级260元/月/人 个人申请→填写《申报表》→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相关证明→村(居)委会审核、张榜公示→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核、张榜公示→县卫健委入户核实、资格确认、张榜公示→向国家特扶系统录入信息→生成特扶对象花名册→乡镇(街道)计生办登记造册→县卫健委审核审批,向财政局上报发放人员花名册,申请拨款→县财政局拨款→提供银行打款发放→打入特扶对象一卡通账户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年度发放 0552-8212076
怀远县卫健委 计划生育家庭提前(扩面)奖励扶助 同上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两女户家庭 发放提前奖励金960元/人/年、1200元/人/年、/1560元/人/年、1800元/人/年 发放提前奖励金960元/人/年、1200元/人/年 个人申请→填写《申报表》→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相关证明→村(居)委会审核、张榜公示→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核、张榜公示→县卫健委入户核实、资格确认、张榜公示→生成提前奖扶对象花名册→乡镇(街道)计生办登记造册→县卫健委审核审批,向财政局上报发放人员花名册,申请拨款→县财政局拨款→提供银行打款发放→打入提前奖扶对象一卡通账户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年度发放 0552-8212076
怀远县卫健委 县级特别扶助金提标 同上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死亡家庭和手术并发症家庭 残独家庭提标150元/月,失独家庭提标150元/月,手术并发症提标50元/月 残独家庭提标150元/月,失独家庭提标150元/月,手术并发症提标50元/月 根据国家系统确认的特扶对象→村(居)委会审核、张榜公示→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核、张榜公示→县卫健委入户核实、资格确认、张榜公示→生成特扶对象花名册→乡镇(街道)计生办登记造册→县卫健委审核审批,向财政局上报发放人员花名册,申请拨款→县财政局拨款→提供银行打款发放→打入特扶对象一卡通账户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年度发放 0552-8212076
怀远县卫健委 落实老年护理补贴制度 同上 60周岁以上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家庭 对60周岁以上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每人每年发放不低于1200元的护理补贴。 根据国家系统确认的60周岁及以上的特扶对象→村(居)委会审核、张榜公示→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核、张榜公示→县卫健委入户核实、资格确认、张榜公示→生成特扶对象花名册→乡镇(街道)计生办登记造册→县卫健委审核审批,向财政局上报发放人员花名册,申请拨款→县财政局拨款→提供银行打款发放→打入特扶对象一卡通账户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年度发放 0552-8212076
怀远县卫健委 “紧急慰藉”项目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怀政办[2022]45号) 对当年新发生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到户 3000元 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街道)核查、县级复核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一次性 0552-8212317
怀远县卫健委 “圆梦行动”项目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怀政办[2022]45号) 实施再生育辅助技术的失独家庭,到户 10000元 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街道)核查、县级复核、三级公示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一次性 0552-8212317
怀远县卫健委 “慢性病救助”项目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怀政办[2022]45号) 计生特扶对象中慢性病患者,到户 500元 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街道)核查、县级复核、三级公示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年度 0552-8212317
怀远县卫健委 “大病住院救助”项目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怀政办[2022]45号) 计生特扶对象中当年住院的大病患者,到户 2000元 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街道)核查、县级复核、三级公示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年度 0552-8212317
怀远县卫健委 “贫困慰问”项目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怀政办[2022]45号) 计生困难家庭,到户 500元 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街道)核查、县级复核、三级公示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年度 0552-8212317
怀远县卫健委 “贫困慰问”项目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怀政办[2022]45号) 计生特扶对象,到户 2000元 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街道)核查、县级复核、三级公示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年度 0552-8212317
怀远县卫健委 “大病救助”项目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怀政办[2022]45号) 当年新发生重大疾病或意外伤残死亡的计生困难家庭,到户 2000元 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街道)核查、县级复核、三级公示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年度 0552-8212317
怀远县卫健委 “情暖计生”项目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怀政办[2022]45号) 手术并发症患者,到户 2000元 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街道)核查、县级复核、三级公示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年度 0552-8212317
怀远县乡村振兴局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关于调整优化“雨露计划” 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的通知》(皖扶办〔2018〕104号)和《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21〕10号) 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中接受中高职教育的在校学生 3000元/学年 本人申请-镇村审核-县级审批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分学期发放 0552-8212976
怀远县医保局 医疗救助 《蚌埠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蚌政办秘〔2022〕58号) 特困户、低保户、边缘户、监测户、支出型困难家庭 根据救助金额不等按照实际救助比例资金发放
1.依申请人向村(社区)书面申请医疗救助,2.村(社区)经评议后符合救助条件的将申请材料提交乡镇(街道)负责医疗救助业务的办公室。3.乡镇政府在接到申请后派人入户调查、审核,在最终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上报县医保中心。4县医保中心经复审后符合条件的由医保中心、各乡镇、村(社区)同时公示5.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县医保中心予以支付医疗救助款,并通过“惠民一卡通银行卡”(粮补本(卡))发放医疗救助金。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季度 0552-2225508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怀远县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409 号)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410 号)
受灾困难群众发放到户 对因灾造成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冬春生活困难补助人均90元。 不低于国家标准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年度 0552-8212990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怀远县2024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救助)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救助)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166号) 受灾群众发放到户 根据上级下达资金和各乡镇街道上报受灾情况,统筹安排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年度 0552-8212990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般造林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皖政[2017] 62号)/《蚌埠市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实施意见》蚌发办(2021)35号 造林主体 500元/亩/年 500元/亩/年 乡镇(街道)自查,县级第三方复核,省市林业部门终验,对验收合格的面积发放补贴资金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年度一次性发放 0552-8216533 省、市补助资金下达后根据实际完成面积平均分配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森林长廊造林 《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森林长廊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2020〕17号) 实施主体 990元/亩/年 乡镇自查,县级复核,对对验收合格的面积发放补贴资金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年度一次性发放 0552-8216533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省级森林质量提升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森林质量提升示范项目有关通知》 实施主体 300// 乡镇自查,县级第三方复核,省市林业部门终验,对验收合格的面积且复核抚育标准的发放补贴资金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年度一次性发放 0552-8216533
中共怀远县委组织部 村“两委”干部月报酬 《全省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皖组通字〔2022〕21号 村“两委”干部 “一肩挑”正职4715,非“一肩挑正职3775 副职3585 乡镇(街道)按月造册上报,县级审核并反馈结果,无误后由乡镇登录一卡通平台进行造册。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月度 0552-8212185
中共怀远县委组织部 村“两委”干部绩效报酬 《全省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皖组通字〔2022〕21号 村“两委”干部 正职1500 副职900 乡镇(街道)按季度造册上报,县级审核并反馈结果,无误后由乡镇登录一卡通平台进行造册。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季度 0552-8212185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蚌埠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2020年33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运行方案)>的通知》(蚌民生办﹝2020﹞3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19﹞646号)和《蚌埠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蚌埠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蚌教﹝2019﹞29号)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义务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子女学生等十一类),补贴到人。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小学生1000元/生/年,初中生1250元/生/年;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小学生500元/生/年,初中生625元/生/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认定一次。认定流程:学校提前告知、学生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发放资金 原则上通过银行卡发放,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银行卡的受助学生,学校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向其发放现金。 按需即时 0552—8011079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蚌民生办〔2020〕3号 蚌埠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 补贴到人。对象为资助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年人均2000元 学生申请,学校认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发放资金 通过资助专用卡或居民社会保障卡发放 按需即时 0552—8011079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 普通高中免学费 蚌民生办〔2020〕3号 蚌埠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 对象为资助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的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省示范高中每人每年1700元,市示范高中每人每年1400元,其他高中每人每年700元。 学校认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发放资金 入学时直接免除 按需即时 0552—8011079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 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 蚌民生办〔2020〕3号 蚌埠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 补贴到人。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年人均2000元 学生申请,学校认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发放资金 通过资助专用卡或居民社会保障卡发放 按需即时 0552—8011079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 中职学校国家免学费 蚌民生办〔2020〕3号 蚌埠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 中职免学费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学生,艺术类其它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每人每年3000元。 学校认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发放资金 入学时直接免除 按需即时 0552—8011079
怀远县住建局 农村危房改造 1.安徽省关于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和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通知建村[2023]34号
2.蚌埠市关于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和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通知建政秘[2023]29号
农村六类人群 1.新建29000元/户
2.维修10000元/户
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审批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验收合格后30日内 0552-8213811 2024最新省市文件未下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1313 号)。下达资金21335万元。
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的中央财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总量、全县符合条件的发放面积以及上年结余金额,测算确定年度亩均补贴标准,县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通过汇总各乡镇(街道)上报的符合条件的补贴面积测算亩均补贴标准,另行通知各乡镇(街道)通过一卡通系统上传已经核实核准的发放清册,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基础信息表内容审核汇总后,提供给县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6月30日前 0552-8212538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农民种粮一次性补贴 目前还没有文件 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的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总量、全县符合条件的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以及上年结余金额,测算确定年度亩均补贴标准,县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各乡镇(街道)在补贴标准确定后,由乡镇(街道)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等相关职能站所共同编制信完整的“--卡通"发放清册,并通过“--卡通”系统上传核实核准后的补贴发放清册。县财政局根据农业农村局核定后的粮食种植面积等相数据,协调金融机构,对发放给农户的补贴资金通过县级“一卡通”统--打卡发放;对企业等其他不适宜“--卡通”打卡发放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发放给实际种粮者。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根据上级下达任务时间 0552-8212538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稻谷补贴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
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1281 号)。下达资金2991万元
本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的耕地)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流转合同明确约定补贴归属流出方的,由合同双方按约定执行。 根据当年省财政下达我县的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总量、上年结余资金及符合条件的稻谷种植面积测算确定年度亩均补贴标准。我县范围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具体负责稻谷种植面积的统计、造册、汇总、核实,公示及上报工作,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供本乡镇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统筹,并根据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全县补贴面积测算出补贴标准;在补贴标难下达后,农业农村局督促乡镇在10个工作日编制稻各生产者补贴发放清册并上传“一卡通”系统。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基础信息表内容审核汇总后,提供给县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根据上级下达任务时间 0552-8212538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防灾减灾 《蚌埠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预算的通知》(蚌财农〔2024〕104 号)下达我县省级农业防灾减灾资金122万元,《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皖财农〔2024〕222号)下达我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420万元。 补助对象是因低温雨雪冰冰冻导致种植、养殖大棚倒损的受灾群众,用于其农作物改种补种(购买种子、种苗)、农业、畜牧及渔业设施灾损修复等相关工作。
乡镇(街道)根据各村(居)委会提出的拟补助对象、申请材料、民主评议意见进行审核汇总,按照受灾户经济损失,研究本辖区发放资金的补贴标准。
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街道)报送的补助对象信息、资金发放数据等进行审核,将审核确认的资金发放汇总表报县财政局,督促各乡镇(街道)通过“一卡通”进行造册并审核汇总,提供给县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对经营主体、企业等不适宜“一卡通”打卡发放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发放给实际受灾者。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5月中旬之前 0552-8212538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皖农医函〔2022〕336 号 、《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春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通知》蚌农函(〔2023〕68)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经费申请的通知》怀农字(〔2023〕111) 规模畜禽养殖(场)户 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畜禽饲养的品种种类具体计价,补贴参照依据:高致病性禽(H5+H7) 3价疫苗 0.2-0.3 元/毫升、猪 O 型口蹄疫疫苗 0.8 元-1.6 元/毫升、牛羊口蹄疫(O 型+A 型)疫苗 1.5-2 元/头份、小反刍兽疫疫苗 0.4-0.5元/头份。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补助标准并组织发放。原则上,同一设区市辖区内补助标准要一致 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为1.5元/毫升;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为0.3元/毫升;牛羊口蹄疫(O型+A型)2元/头份;小反刍兽疫为0.5元/头份 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为1.5元/毫升;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为0.3元/毫升;牛羊口蹄疫(O型+A型)2元/头份;小反刍兽疫为0.5元/头份 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养殖场户将免疫数以及使用疫苗量录入“牧运通”,并填报《怀远县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养殖场户补助经费申请表》,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一是中大规模养殖场需提供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免疫抗体检测合格报告。小规模养殖场由乡镇组织采样,并提供血样,由市县组织统一集中检测。二是购买疫苗的正规发票。三是自购强制免疫疫苗承诺书。同时将以上材料逐一拍照通过“牧运通”微信小程序进行上传,在“牧运通”管理程序的“补贴管理”栏目进行经费补助申请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 0552-8312051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报酬 《安徽省动物基层防疫工作经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农财〔2012〕164号 村级动物防疫员到人 1200元每人每年 1200元每人每年 1200元每人每年 每年县农业农村局春秋两季动物防疫时,去现场核实乡镇防疫员管理情况,收取乡镇动物防疫员劳务补助发放表,并以此为依据发放劳务补助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年7月、12月各发放一次 0552-8312287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动物防疫副反应死亡补助 《关于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通知》皖防疫〔2005〕07号 强制免疫过程中出现副反应死亡的畜禽到户 猪400元每头,牛1000元每头,羊200元每头 每年县农业农村局春秋两季动物防疫时发生副反应死亡时,去现场核实后,收取乡镇强制免疫副反应死亡申请表,并以此为依据发放补助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年7月、12月各发放一次 0552-8312287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 《怀远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怀政办〔2022〕29号 全县畜禽养殖户到户 50元/头 15元/头 15元/头 个人申请、乡镇核定、县级审批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52-8312081 50只蛋鸡、60只鸭、40只鹅、60只肉鸡、40只兔、4只羊分别折算成1头猪,500kg以上的牛折算成5头猪,500kg以下的牛以每90kg折算成1头猪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特色种养业补助项目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办函〔2024〕211号) 脱贫户、监测户 依据户内产业规模发放,最高不超过3000元/年/户 户申请、村核实、乡镇审查验收、县级复核审批后打卡发放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根据种植、养殖内容分批次申请,验收后发放 0552-8212712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1〕96号)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52-711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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