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解读】《唐集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一、本方案的整治对象是哪些?
(一)非法生产、组装、改装、销售三轮车的企业和个人。
(二)无号牌、无驾驶证、无行车证、无保险凭证上路行驶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
(三)在禁行路段行驶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以及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超载的三轮车。
(四)未经交通部门审批,没有营运手续,非法运营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
二、本方案的预期成效?
通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电动自行车日常消防管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的安全管理排查整治,推动建设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
三、如何保障本方案的实施质量?
本方案由执法队、派出所、住建办、应急办、营商办、市场所、村委会等多部门联合行动,镇直领导成员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镇直部门牵头,各街道、村组为主,交警大队、市场所等协同保障,全面开展整治活动,并定期召开动员会议和工作调度会,并且成立专门督察组进行监督保障,全力保障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完成。
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单位:怀远县唐集镇人民政府
解 读 人:唐集镇党政办 魏立新
联系电话:0552-861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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