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怀远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奖补细则
按照《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作方案(2018-2020年)》(发改办农经〔2017〕1352号)和《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9〕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怀远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奖补细则》。
一、资金来源
国家资金3500万元,其余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二、奖补对象
全县参与“一场一策”改造的280家养殖场(户)及3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集中处理中心。
三、奖补标准
(一)奖补条件
必须为2020年新建设施,建设内容与生产规模相匹配,并符合《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农办牧〔2018〕2号)技术要求。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配套率达到100%、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二)奖补标准
所有项目建设内容按照不超过投资总额的50%进行奖补(含农机购置补贴等其它项目资金)。据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规模、投资额度,怀远县晶鑫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安徽隆乾禽业有限公司最高奖补不超过300万元,安徽麦德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最高奖补不超过200万元。
(三)奖补内容
1.参与一场一策改造的养殖场(户)
雨污分流的基础设施建设最高每米奖补15元;粪水收集管沟最高每米奖补15元;猪场节水型饮水器最高每个奖补40元;猪场水位控制饮水器最高每个奖补60元;蛋鸡场饮水漏水外排管线最高每米补贴5元。
堆肥棚最高每平方米补贴150元;储液池、沼液暂存池最高每立方米补贴50元;固液分离机最高每台补贴7500元;组合式沼气池最高每组补贴19000元;除臭设备,最高每套补贴50000元;猪场自动刮粪机最高每套补贴4000元;蛋鸡场履带式清粪装置最高每套补贴15000元;公共传输带最高每套补贴400米。H型履带清粪机最高每套补贴4.5万元。
装粪车辆、粪污翻抛机最高每辆(台)补贴15000元;沼液运输车、拉粪车、吸粪车最高每辆补贴15000元;田间管道最高每亩补贴300元;污水泵最高每台补贴1500元;秸秆粉碎机最高每台补贴4000元;沼气发电机最高每台补贴50000元。
本项目单个企业奖补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 50万元。
2.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
基础建设、粪污收集系统、辅料收集系统、粪污发酵系统、环境保护系统、有机肥检测系统等。
四、奖补程序
项目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项目实施主体按照设计方案自主施工。项目实施期间县农业农村局可按完成工程量分批兑付奖补资金。项目竣工且投入使用,手续齐全,资料完整,可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环保局、财政局及所在乡镇配合,成立验收组,一场一验。验收结果在网上、所在乡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且审计结果符合项目要求后兑现剩余奖补资金。
五、强化资金管理
县财政局加强中央项目资金的监管;县审计局负责投资核算,进行专项审计,凡发现项目申请单位有虚报、骗取、套取以奖代补资金行为的,不予奖补,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当项目资金不足时,等比例下调奖补资金,项目资金结余时,适当调整奖补项目建设内容。
该政策由怀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