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标准

发布时间:2020-11-25 09:01 来源: 怀远县万福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按照《安徽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规定,筹资筹劳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和户籍不在册常住人口;筹资筹劳实行上限控制,筹资标准为每年每人不高于15元,筹劳标准为每年每个劳动力不超过10个标准工日。资金需求量较大的项目,经全体村民同意,按规定程序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可一次议事按照规定的筹资限额标准筹集两年的资金,但第二年不得再筹。

县财政部门依据上级补助资金规模、地方财政安排、项目申报、考核检查等情况,按照村民实际筹资额的3倍标准予以补助。鼓励倡导村级集体投入资金和社会各界捐赠赞助,财政部门对实际到位的村级投入资金和捐资参照村民筹资标准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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