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万福镇委员会万福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福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万福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现将《万福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怀远县万福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8日
万福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镇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有效防治环境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禁烧工作部署,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实现全域、全年、全天候卫星遥感监测及上级督查通报零火点。结合各村实际,坚持“打捆离田”和“粉碎还田”相结合,强化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大幅提升秸秆产业化利用高质量发展,2022年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 广泛宣传动员
1.镇召开全镇干部大会,部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与各村签订承诺书。统一制作悬挂禁烧标语横幅、印制发放禁烧告知书,并组织宣传车全镇巡回宣传。
2.包村干部牵头,组织各村召开由“三委”人员、党员、村民代表、一组三会人员、种粮大户、农机手等参加的2022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动员会,人数不少于50人,并与上述人员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5月28日前上报镇党政办。
3.要充分发挥广播作用,广泛宣传禁烧政策、工作典型、天气服务等。5月29日前将《秸秆禁烧告知书》发放到户,同时在辖区内的公路、村委会、学校等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张贴禁烧通告。
4.各中小学要于5月31日前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图片资料书面报镇党政办。
5.镇直各单位分别与本单位家中种地的工作人员签订承诺书,于5月28日前上报镇党政办。
(二)积极谋划筹备
1.各村要根据辖区实际,认真谋划秸秆利用方式、农业机械调配、秸秆堆场设置等前期准备工作,要细化到田块,落实到主体,保障相应机械投入。
2.以粉碎还田为主的村,按照每500亩至少配备一台带粉碎和抛洒装置的联合收割机,800亩配备一台旋耕机的标准,确保做到“粉碎彻底,旋耕到位”。
3.以秸秆打捆离田为主的村,按照小方捆捡拾打捆机80亩、圆捆捡拾打捆机300亩、大方捆捡拾打捆机700亩的日均作业能力,确保做到“当日收割、当日打捆”,并及时清运,不得影响群众耕种。
4.各村要于5月24日前,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领导小组以及网格化管理包保表、午季联合收割机旋耕机械排查摸底表、打捆机械摸底调查表、打捆离田场地堆放点和应急分队人员名单上报镇党政办备案。
(三)科学控茬收割
坚持“科学控茬和打捆离田、粉碎还田”相结合。严把秸秆离田还田质量,田块收割留茬高度严格控制在15厘米以下,保证秸秆处理效果,做到秸秆离田地块田间地头无散落秸秆,秸秆还田地块技术措施配套到位。5月29日前,镇统一召开各村农机手会议,进行作业培训和要求,并与驾驶员签订收割控茬承诺书。各村网格包保人员要做到“一人一机,跟机收割、全程监控,逐田验收”确保收割控茬要求落到实处。
(四)优化收储网络
1.持续实施新一轮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奖补政策,培育壮大秸秆经纪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队伍,提升秸秆仓储加工和安全清洁生产能力。
2.规范扶贫类收储中心运营行为,探索建立收储中心列入村集体财产、经纪人和企业租赁使用、租赁获利村民共享的产权利益分配机制,积极吸纳贫困户就业务工。
3.严禁将秸秆置放在路边地头、坟滩上沟渠中,防止水体污染、形成阻坝。
4.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管理要与服务区域相挂钩,与减贫助贫相结合,确保秸秆收储中心“依法建设、持续利用、一次建成、长久获益”。
(五)应对天气变化
1.要时刻关注天气情况,积极应对天气变化,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科学调度农业机械,妥善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矛盾,及时处置农作物秸秆。
2.要成立抢收抢运、互助离田队伍,落实帮扶责任,对未及时处置的农作物秸秆,迅速组织人员帮助、督促农户或服务组织清运离田,做到“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规范堆放),消除秸秆焚烧和污染隐患。各村成立5-10人的互助离田队伍,人员名单于5月30日前上报镇党政办。
(六)强化禁烧管控
1.建立镇、村网格管理体系,实行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合理设置禁烧防控点,每个网格不低于3人值守,每个值守点要保证有1人在位,实行挂图作战。各值守点备齐交通工具、灭火器具,实行24小时值守、巡查、处置。
2.各村要完善村规民约,落实相邻田块农户联保责任,与农户和种粮大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并与涉农奖补资金挂钩,实行扣罚,兑现到位。
3.镇政府组织专门管控应急队伍,不定期巡查和处置各村小麦收割、秸秆离田、秸秆堆放和焚烧秸秆等情况,并及时通报网格责任人。各村也要组建一支5人以上的管控队伍,负责辖区内秸秆焚烧现场的巡查处置。
(七)强化督查巡查
1.成立以纪委牵头的镇督查组,对各村进行不定时巡回督查,重点督查各村宣传动员、秸秆收储站点设置、各类机械调度、禁烧承诺书签订、人员在岗在位、控茬标准、灭火器具配备等工作落实情况。
2.发现火点、过火痕迹要锁定证据,及时通报,跟踪处理;对秸秆不粉碎、不均匀抛撒还田、不打捆、不离田情况,责令立即整改,消除焚烧隐患。
3.认真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和田主责任追究,做到有火必查、有查必处,并按照规定追究网格责任人员的责任,适时将督查情况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八)压实工作责任
1.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任务、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2.各村要向镇政府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农户向村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
3.村“两委”人员、党员、农业经营主体、有承包经营土地的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要向镇政府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其中村“两委”干部的承诺书要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夏季:5月10日—5月25日;秋季:9月10日—9月25日)
成立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动员大会,组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立体式宣传。建立网格管理责任体系,签订目标责任书和秸秆禁烧承诺书,印制下发各类告知书、明白书。各村要开展调查摸底,制定作业计划,召开宣传动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干部包保责任和农机作业监管责任。
(二)重点落实阶段(夏季:5月25日—6月20日;秋季:9月25日—12月20日)
秸秆禁烧期间,所有巡查和防控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督促开展收割控茬、切碎还田、秸秆离田和秸秆禁烧工作,及时制止焚烧秸秆、弃置秸秆行为,严防“第一把火”。镇督查组要全面开展督查,督查情况及时在全镇通报。
(三)考核验收阶段(夏季:6月20日—6月30日;秋季:12月1日—12月30日)
镇禁烧办将根据卫星监测火点数、实际着火点、黑斑和督查情况,对秸秆禁烧工作和责任人进行考核,兑现奖惩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具体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书记是直接责任人。
(二)缴纳禁烧保证金
流转土地2000亩以下的大户缴纳禁烧保证金5000元,2000亩以上的大户缴纳禁烧保证金10000元,5000亩以上的大户缴纳禁烧保证金20000元。与各村签订打捆作业协议的企业缴纳作业保证金20000元/村。大户禁烧保证金和企业打捆作业保证金于5月30日前交镇财政所专户(户名:怀远县万福镇人民政府,账号:20000297925910300000018,开户行:怀远农商行万福支行)。
(三)落实经费保障
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奖补资金兑付按照《怀远县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办法》执行。
(四)严格奖惩问责
严格执行《怀远县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问责办法》、《怀远县2022年村(居)干部秸秆禁烧工作奖惩暂行办法》、《怀远县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证金和风险抵押金制度》和《万福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问责办法》等文件精神,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对影响交通安全,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五)工作纪律要求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是一场攻坚战,所有参战单位和个人须齐心协力、紧密配合,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按照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坚决做到:服从命令、听指挥;在岗在位,履职尽责;保持手机畅通。镇秸秆禁烧防控人员由工作区书记进行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防控人员,将不再安排其参加秸秆禁烧防控工作。
附件:
1、万福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2、万福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宣传方案;
3、万福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查方案;
4、镇包保人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
5、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
6、万福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问责办法;
7、怀远县2022年村干部秸秆禁烧工作奖惩办法.
附件1:
万福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高明伍
副组长:杨亚非 张娟娟 高祥彬 周本玉 张 继
姚 凯 韩 军 刘 凯 计 忠 蔡传燕
韩 润 刘明辉
成 员:邹德国 孙守明 陈 松 叶延雪 张冬冬
马 宝 周圣永 王建建 邹 培 陈 芳
刘 波 陈 月 王秀文 陈 鹏 关廷奇
纪占银 胡银娣 殷德侠 计 军 陈子涵
陈子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周本玉任办公室主任,江淑琪、路诗涵、乔柱、李雪蕾为成员,具体负责日报、统计工作。联系电话:0552-8721065。
附件2:
万福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宣传方案
为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禁烧氛围,促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有序开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集中宣传时间
2022年5月25日----6月10日
二、宣传重点
1、广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宣传秸秆焚烧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容易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安全;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等危害。
2、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目标和要求。通过加大宣传引导,强化现场督查和行政手段制止,夯实责任,严格考核。
3、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各项工作措施和奖励激励办法。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三、主要任务及形式
1、开好“三会”。镇组织召开全镇秸秆禁烧动员大会,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各村召开群众代表、党员、村“三委”干部和农机手、教师、村卫生室等人员参加的动员会;各村分片召开群众代表政策宣传专题会。
2、媒体宣传。镇政府利用有线电视和大屏幕开办宣传专栏,全天候24小时滚动播放秸秆禁烧的宣传字幕。各村利用广播在早、中、晚时间集中宣传,在其他时间段连续宣传。
3、书信宣传。镇统一印发《秸秆禁烧告知书》,各村确保发放到每一户群众手中;动员所有群众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全面落实农机手《小麦机收控茬承诺书》签订工作。各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广大中小学生把秸秆禁烧的要求送到每一个家长手中,要求家长不要焚烧秸秆,搞好综合利用。
4、流动宣传。镇安排宣传车进行全镇域巡回宣传,把禁烧要求、焚烧秸秆的处罚规定、综合利用及奖补办法等宣传到田间地头,做到家喻户晓。
5、固定宣传。全镇统一制作宣传横幅,着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意义和焚烧秸秆的责任追究;悬挂在镇、村主要道路和人口密集场所,做到全覆盖。使广大群众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6、示范带动。各村、各单位以开展党员集中活动日为契机,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求,严明纪律,全镇所有党员干部和职工必须带头做秸秆禁烧的榜样,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发生焚烧秸秆的党员干部和职工,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单位、村主要负责人的连带责任,并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通报。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措施,使秸秆禁烧工作家喻户晓,形成一种高压态势,在全镇形成秸秆禁烧的浓厚氛围。
附件3:
万福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督查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督促秸秆禁烧各项工作责任的落实,根据《怀远县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1、督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准备情况;
2、所有承担秸秆禁烧任务的镇村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3、秸秆留茬高度15厘米以下;
4、秸秆处置情况(切碎、打捆、离“四离一集中”等);
5、有无秸秆焚烧现象;
6、田间地头、坟头无堆放秸秆。
二、督查分工
成立由镇纪委书记韩军为组长,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门督察组,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全镇各村进行督查。联系村的班子成员负责对所联系村的工作督查。
三、督查方式
1.在督查中发现问题立即向相关责任人和村反馈,记录督查结果,并实行“日通报”制度。
2.发现问题按照《万福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问责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4:
镇包保工作人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
1、督促村《秸秆禁烧告知书》、《“小手拉大手,争做环保卫士”秸秆禁烧告家长书》等宣传资料发放到户,督促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
2、督促村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议;督促村“两委”干部及党员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督促村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掌握村秸秆还田、离田基本情况(还田数量、离田数量、综合利用详情)。
4、督促村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机械设备,因村制宜建立清运组织,制定秸秆清运应急预案,发挥好小型机械应急作用。
5、督促落实土地流转大户、新型农村经营合作组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6、督促落实村秸秆堆放场所及看护责任人。
7、督促村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包保防控网格,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应急值守站点,落实人员及相关防控设施、机具。
附件5:
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
1、成立村禁烧工作组,建立健全包保体系,召开动员会议。
2、负责明白纸等宣传资料的发放,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家喻户晓。
3、研究制定村实施方案,具体到户、到地块;掌握并按时上报秸秆还田、离田和综合利用具体情况(还田数量、离田数量、综合利用方式及数量)。
4、落实村干部、党员、村民、土地流转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承诺书,村干部承诺书要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负责组织调度各类机械设备,研究制定并落实秸秆清运应急预案。
6、与收割机手签订控茬承诺书,明确控茬责任,落实跟机控茬监督验收责任人。
7、开展特殊群体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外出务工、老弱病残等特殊家庭帮扶措施。
8、落实土地流转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动员土地流转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9、落实秸秆临时堆放场所,安排人员进行看管。
10、落实包保防控责任,合理划定防控网格,适时设置禁烧防控点,落实防控人员、防控设施及机具。
附件6:
万福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问责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工作的问责力度,确保秸秆禁烧各项工作责任的落实,根据《怀远县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镇承担秸秆禁烧任务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 以卫星监测公布的火点数和上级督查通报的火点数及镇督查组督查情况为问责依据。
第四条 问责措施
1.严处第一把火。被通报全镇第一把火的,对工作区书记、包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包保责任人分别给予500元处罚。
2.被镇督查组发现人员不在岗(包括迟到和早退)的人员,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第三次扣罚300元,以此类推,县级督查到不在岗的人员加倍扣罚.
3.被省、市、县通报火点的,按照网格化管理职责,层层扣罚相关责任人500元,被卫星监测火点的,扣罚相关责任人1000元,并按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4.被市、县督查通报1处火点的村,从该村年度秸秆禁烧考核中扣2.5分;被市、县督查通报2处火点的村,从该村年度秸秆禁烧考核中扣5分;被镇督查通报每1处火点的村扣1分;
5.被省、卫星监测通报1处火点,从年度目标考核总分中扣10分;被省、卫星监测通报2处火点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为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取消镇村两级相关责任人评先评优资格。
第五条 与《怀远县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问责办法》并行执行。
第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7
怀远县2022年村(居)干部秸秆禁烧工作奖惩办法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村(居)干部秸秆禁烧工作的积极性,完善奖惩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加快秸秆综合利用,保护大气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乡镇承担秸秆禁烧任务的村(居)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成员。
第三条 按照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每人每月350元、其他村“两委”干部每人每月260元的标准,纳入绩效工资。由县委组织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根据村“两委”干部秸秆禁烧年度目标考核情况打卡发放。
第四条 经考核认定,凡本年度午季、秋季秸秆禁烧期间,本村(居)没有被卫星监测和省、市、县禁烧督查通报有火点的,奖励资金全额发放。
第五条 被省、市、县督查通报1处火点的,扣发该火点所在区域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包保火点所在村组“两委”干部半年应发绩效工资,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同时通报全县。被省、市、县督查通报2处以上(含2处)火点或被卫星监测通报1处火点的,扣发该火点所在区域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包保火点所在村组“两委”干部全年应发绩效工资,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组织处理,同时通报全县。
第六条 秸秆禁烧年度考核结果由县禁烧办于次年3月底前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
第七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秸秆禁烧合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