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农村籍8023退役人员实行优待面为100%;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优待面不低于50%;残疾军人的优待面不低于20%,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国家补助待遇的参战退役人员和其他参试人员优待面不低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