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3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33号提案的答复
崔*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农村持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我镇持续对下辖16个村的环境整治开展全面提升,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积分奖励、季度考核、年底评比的措施,对环境整治成绩突出的村,实行以奖代补的方法进行奖励,鼓励村民开展庭院及房前屋后绿化美化。 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开展自查,重点检查农村生活污水并网率、连芡河沟渠清淤和日常管理、垃圾清运处置等,镇环保办联合综合执法队人员对张刘、找母、回民新村等村已完成整治的4条黑臭水体进行“回头看”。
2023年下半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坚持全域整治、以点带面,一体推进,让乡村成为生态宜居的美丽家园。持续开展好道德模范、美丽庭院、平安家庭、最美家庭等评比表彰,提升群众生活环境和精神生活。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姚*
联系电话:8721065
怀远县万福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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