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万福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福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
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政〔2024〕50号
各村、镇直各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万福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怀远县万福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日
万福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着力提升油品质量,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经研究,决定在我镇范围内开展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实现非法油品来源全面排查,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船)全面整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违法行为;
(二)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从事汽、柴油等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的违法行为;
(三)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违法行为;
(四)非法使用流动加油车(船)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五)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违法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8月3日至8月10日)。各村、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全面启动专项行动,要加大宣传力度,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广泛收集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的问题线索,8月10日前汇总上报镇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二)全面集中整治阶段(8月11日至8月31日)
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专项行动期间,镇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开通投诉举报热线(0552-8721065),集中受理社会各界有关成品油非法经营投诉举报,相关线索按职责分工交办相关村及成员单位调查处理,必要时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综合执法,做好调查处理的协调督促,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办理情况。
2.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镇相关部门成立4个专项整治工作组分片督导(附件2),对包保村至少开展一次检查督导,重点督导检查村落实成品油问题线索摸排是否全面、整治推进是否有力、非法经营情况是否得到有效遏制。对非法加油点和流动加油车(船),要倒查其油品的批发、仓储、生产环节,查实供给渠道,加强源头管控,全面切断非法油品流通链条,各督导组8月31日前形成督导报告报镇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3.强化工作协同。各村、成员单位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及县、镇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交办的问题线索,依法集中整治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按照从严从快要求,依法集中处罚一批、停业整顿一批、关闭取缔一批。对在限定期限内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相关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的,可从轻、减轻行政处罚。
(三)总结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
各督导组要对包保村前期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治效果,对责令停业整顿、关闭取缔以及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经营主体逐一复查。各村、成员单位要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研究解决,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完善市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成员单位要把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抓好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的实际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开展整治,不折不扣推动成品油经营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强化联动,形成合力。对于非法使用流动加油车(船)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派出所、交通办等部门要会同相关村依法协作查处;对于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违法行为,市场所、派出所、应急办、商务办等部门会同相关村依法协作查处。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成员单位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跟踪报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的重大案件,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强化社会共治。
(四)做好信息报送。专项行动期间,建立工作情况周报告制度,各村和成员单位于每周四中午12点前,将本村、本单位一周工作情况报镇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邮箱(wfzzzb8721065@126.com)。8月30日、9月15日前分别将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情况和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镇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附件:1. 2024年万福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组成员名单
2.专项行动督导组任务分工
3.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情况和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模板)
附件1
2024年万福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万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高明伍
牵头人员:万福镇人大副主席 李德涛
联 络 员:万福镇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简 超
成员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万福市场所所长 张冬冬
县公安局万福派出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魏仪仿
县司法局万福司法所所长 江淑琪
万福镇环保办工作人员 王 利
万福镇经济发展中心负责人 常 喆
万福镇退役军人站(应急办)工作人员 孙向军
万福镇交通办工作人员 顾天富
万福镇镇东村党支部书记 马 宝
万福镇万福村党支部书记 周圣永
万福镇镇西村党支部书记 王建建
万福镇张刘村党支部副书记 张立新
万福镇找母村党支部书记 陈 芳
万福镇余夏村党支部书记 陈 月
万福镇回民新村党支部书记 邹 培
万福镇关圩村党支部书记 关廷奇
万福镇后集村党支部书记 胡银娣
万福镇砖桥村党支部书记 陈子国
万福镇陈安村党支部书记 陈 鹏
万福镇刘圩村党支部书记 刘 波
万福镇刘楼村党支部书记 殷德侠
万福镇镇南村党支部书记 纪占银
万福镇汪巷村党支部书记 计 军
万福镇扫元村党支部书记 陈子涵
万福镇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联系人:简超;电话:0552-8721065,18855269736。
附件2
专项行动督导组任务分工
一、督导组包保村
第一组:万福派出所督导镇东村、万福村、镇西村、张刘村;
第二组:万福镇经济发展中心(联系税务部门)督导汪巷村、扫元村、镇南村、刘楼村;
第三组:万福市场所督导找母村、余夏村、回民新村、关圩村;
第四组:万福司法所督导后集村、砖桥村、陈安村、刘圩村。
二、督导组任务
(一)根据村摸底情况,对包保村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查处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违法行为;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从事汽、柴油等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的违法行为;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违法行为;非法使用流动加油车(船)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违法行为。
(二)调查核实县、镇专项行动办公室交办的问题线索,形成处理意见。
(三)对包保村成品油监管工作机制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导。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把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抓好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的实际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开展整治,推动成品油经营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条块结合、综合整治”工作要求,主动作为,切实负起检查督导责任,统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密切协作,强化联动,形成合力。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跟踪报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的重大案件,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强化标本兼治。
附件3
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情况和专项行动
工作总结(报送模板)
一、工作开展情况
督导XX座加油站点,发现问题(隐患)XX个,是否整改完成。
开展XX次联合执法,查处XX个黑加油站点、XX辆流动加油车。
二、存在问题
在整治过程和专项行动中遇到哪些实际问题…
三、工作建议
对专项行动开展及下一步常态化整治有哪些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