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镇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
一、总则
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应对各类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本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洪涝、干旱、台风、暴雨、暴雪、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
3.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科学救援,以防为主。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 应急指挥中心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政委、镇长为指挥长的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村主任等。负责统筹协调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决策,调配应急资源等。
2. 专项应急工作组
- 抢险救援组:由镇武装部、民兵应急分队、消防队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灾害现场的抢险救援,解救被困群众,修复受损基础设施等。
- 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组成。承担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转运和医疗救治工作,开展卫生防疫,防止疫病流行。
- 后勤保障组:由镇财政所、民政所、经贸办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筹集、调配应急物资,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如食品、饮用水、帐篷、棉被等,以及救援设备、器材的调配。
- 治安维护组:由镇派出所民警组成。负责灾害区域的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救援现场及周边交通秩序,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 信息发布组:由镇宣传办人员组成。负责收集、整理、发布灾害信息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回应社会关切,避免不实信息传播。
- 灾情核查组:由镇民政所、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灾害损失进行调查核实,统计受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房屋损毁数量等信息,为后续救灾和恢复重建提供依据。
- 转移安置组:由镇包村干部、村(社区)干部组成。负责组织危险区域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做好安置点的管理和服务。
三、监测与预警
1. 监测
建立自然灾害监测网络,整合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监测信息,加强对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隐患点等的实时监测,及时掌握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
2. 预警
收到上级预警信息或监测到自然灾害可能发生时,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微信公众号、农村大喇叭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明确灾害类型、预警级别、影响范围、防范措施和避险场所等内容,提醒群众做好防范准备。
四、应急响应
1. 响应分级
根据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响应。应急指挥中心根据灾情实际,启动相应级别响应。
2. 响应程序
- 灾害发生后,相关村(社区)和部门应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灾情信息,应急指挥中心核实情况后,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 各专项应急工作组迅速集结,赶赴灾害现场,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 应急指挥中心随时掌握灾情发展态势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调配,协调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应急处置措施
1. 人员搜救与疏散
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力量,对被困人员进行全力搜救,及时转移危险区域内的群众,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在转移过程中,要做好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的帮扶和护送工作,妥善安排好转移群众的生活。
2.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医疗救护组在灾害现场设立临时医疗救治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和包扎处理,及时转运重伤员到上级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同时,加强对受灾区域的卫生防疫工作,做好饮用水源监测、消毒,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垃圾清理和环境消杀等工作,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3. 基础设施抢修与保障
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对受损的交通、通信、电力、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进行抢修和维护,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优先保障抢险救援现场的电力、通信和交通畅通,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4. 社会治安维护
治安维护组加强灾区的治安巡逻和防控,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重要目标和场所的安全保卫,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 物资保障与调配
后勤保障组根据灾情需求,及时调配和发放应急物资,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及时医治。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物资合理使用和发放到位。
六、后期处置
1. 灾情评估与统计
灾情核查组对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面评估和统计,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农业受灾情况、基础设施损坏程度等,形成详细的灾情报告,为救灾和恢复重建提供依据。
2. 恢复重建
根据灾情评估结果,制定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开展受损房屋、基础设施、农田水利等的恢复重建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恢复重建,尽快恢复本镇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经济社会发展。
3. 救助与补偿
民政所对受灾群众进行救助和帮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发放救灾资金和物资,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因自然灾害导致的财产损失,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和保险机构进行合理补偿和理赔。
4. 应急处置总结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对本次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对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不断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七、应急保障
1. 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储备充足的救灾物资,如帐篷、棉被、食品、饮用水、药品、救援设备等,并定期进行检查、更新和补充,确保物资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2. 资金保障
镇政府设立自然灾害应急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政府的财政支持和社会捐赠资金,拓宽应急资金来源渠道。
3. 人员保障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应急救援人员储备库,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组织足够的救援力量投入应急处置工作。
4. 通信保障
建立多种通信手段相结合的应急通信网络,确保应急指挥中心与各专项应急工作组、村(社区)、灾害现场之间的通信畅通。配备应急通信设备,如卫星电话、对讲机等,保障在常规通信中断时能够进行有效的指挥调度和信息传递。
八、宣传、培训与演练
1. 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自然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灾害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提高镇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增强干部群众的应急管理意识和业务水平。
2. 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演练,检验和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磨合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协同配合能力,提高我镇应对自然灾害的整体应急处置能力。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九、附则
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镇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机构职责的变化以及应急救援实践经验的总结,适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适应性。
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