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镇公共卫生事件类应急预案
一、总则
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威胁,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有关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事故、职业中毒事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4.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 应急指挥中心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卫生工作的副镇长为副组长,卫生院、派出所、财政所、民政所、市场监管所、畜牧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镇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等。
2. 医疗卫生应急处置组
由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组成,负责患者的医疗救治、疫情监测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防护、消毒隔离等工作,指导村卫生室开展防控工作,及时向上级卫生部门汇报疫情信息和防控进展情况。
3. 疫情防控与社会稳定组
由派出所民警负责,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对患者、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依法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确保社会稳定。
4. 后勤保障组
财政所、民政所等部门负责筹集和调配应急处置所需的资金、物资,保障医疗救治、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工作的经费需求,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负责接受社会捐赠并进行管理和分配。
5. 信息宣传组
由镇宣传干事负责,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发布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普及防控知识,回应社会关切,避免引起公众恐慌,同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各类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6. 监督检查组
由镇纪委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监测、预警与报告
1. 监测
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卫生院要加强对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重点部位的监测,及时收集、分析疫情信息,同时与学校、企业、村(居)委会等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拓宽监测渠道,及时发现潜在的公共卫生风险。
2. 预警
根据监测数据和上级预警信息,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及时分析评估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程度,适时发布预警信息,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3. 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后,应立即向镇卫生院或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卫生院接到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实,并向镇应急指挥中心和上级卫生部门报告。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镇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向上级政府报告。
四、应急响应
1. 响应级别
根据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分为四级,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分别由镇、县(区)、市、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负责启动和实施。
2. 响应措施
- 一般公共卫生事件(Ⅳ级响应):镇应急指挥中心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防控措施,如加强疫情监测、对患者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开展健康教育等,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卫生部门报告处置进展情况。
- 较大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响应):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防控力量,增加医疗救治资源投入,扩大疫情监测范围,对重点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必要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交通管制等措施,配合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响应):全面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各项防控措施,对全镇进行疫情防控部署,关闭可能导致疫情传播的公共场所,组织开展大规模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溯源工作,保障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的供应,维护社会稳定,在上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 特别重大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严格执行上级政府的防控指令,全镇进入紧急状态,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如封锁疫区、对全镇居民进行核酸检测、全力救治患者、保障基本生活物资供应等,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五、应急处置
1. 医疗救治
镇卫生院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对患者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治,转运重症患者至上级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同时做好医护人员的防护工作,防止医源性感染。
2. 疫情防控
组织开展疫情排查,对患者的活动轨迹进行追踪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并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对疫点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和通风消毒,严格控制人员聚集活动,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3. 物资保障
后勤保障组及时调配应急物资,确保医疗防护物资、药品、检测试剂、生活物资等的充足供应,优先保障一线防控人员和患者的需求,建立物资储备和调配制度,合理分配物资资源。
4. 心理干预
组织专业人员对患者、隔离人员、医护人员及公众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缓解紧张情绪,消除恐慌心理,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
六、后期处置
1. 评估总结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镇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过程进行评估和总结,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应急处置措施的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形成书面报告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2. 恢复生产生活
制定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方案,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工作,指导企业、学校、商户等有序恢复生产经营和教学活动,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促进镇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3.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违抗指挥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应急保障
1. 人员保障
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公安干警、社区工作人员等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确保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投入应急处置工作。
2. 物资保障
储备充足的医疗防护物资、应急药品、消毒用品、检测试剂等,建立物资储备库和调配机制,确保物资的及时供应和合理使用,定期对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和更新,保证物资质量和数量。
3. 经费保障
镇政府将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疫情监测、医疗救治、物资储备、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等工作的经费需求,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政府的财政支持和社会捐赠资金。
4. 技术保障
加强与上级卫生部门和专业机构的技术合作与交流,依托其技术力量和资源,为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开展疫情监测、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镇公共卫生应急技术水平。
八、宣传教育
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手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共卫生知识和应急防控措施,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引导公众正确对待公共卫生事件,避免恐慌情绪,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九、附则
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镇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修订和完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机构职能的变化以及应急处置实践经验,适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
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