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安监局冬春火灾防控应急预案
怀远县安监局冬春火灾防控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我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蚌政办明电〔2017〕25号)、《蚌埠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蚌安监〔2017〕108号)文件要求和县安全生产会议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在全县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预防生产经营性火灾,会同消防部门督促危化品、烟花爆竹经营、冶金工贸、成品油经营等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采取行政、法律手段,全面整治清除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面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努力实现“少发小火、不发大火”的工作目标,坚决维护我县火灾防控形势持续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形势的局面。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3月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15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要作出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逐行业、逐企业、逐内容进行网格化排查,做到不漏一个单位、不留一个死角、不放过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分清类别,做好记录,建立台账。对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登记在案,整改期满要组织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处理。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同时要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3月31日前)。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三、防控和整治重点
督促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行业和冶金工贸领域,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行业进行全面排查,配合消防部门重点整治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建筑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不落实,未制定应急预案,危化企业灭火药剂储备不足或不匹配,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岗位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未确定重点部位并制订灭火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并组织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等问题和其他影响消防安全的区域和部位。
四、工作要求
(一)着力提高思想认识。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易燃、易爆物品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对此,各乡镇(管委会)、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督促相关企业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找准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加强辖区重点危化、烟花爆竹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监管。县安委办将协同消防部门于2018年3月份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及重点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进行抽查、督查,重点检查防爆、应急设施和开展电器火灾防控自查自改的情况。并对工作不到位的乡镇、开发区进行通报。
(三)完善机制,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建立健全抄告、报告制度,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实效性和长效性。自2017年12月起,每月15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于两会结束后次日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