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四轮驱动”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一是明确管理主体责任。科学界定项目单位、监察局、审计局和财政局管理责任,落实“公开竞争立项”、“预算绩效监督”、“推进信息公开”、“压实监管责任”。
二是健全资产管理机制。财政专项资金投资形成的资产,由资产使用权负责管护,明确入账价格与处置行为。
三是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明确绩效评价内容与指标,建立绩效目标全覆盖,推行绩效过程控制。规范绩效评价报告内容,实行自评报告财政备案制度,并充分利用绩效评价结果。
四是延伸监察部门监管范围。从项目公示开始,实行监察局报备制度,以利于监察部门事前监督、事中巡查和事后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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