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2018年怀远县倒闭、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城市无用工单位居民)计划生育法定奖励的通知
关于兑现2018年怀远县倒闭、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城市无用工单位居民)计划生育法定奖励的通知
县财政局、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龙亢农场:
根据中共怀远县委、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意见》(怀发〔2013〕7号)和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远县落实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怀政〔2013〕60号)要求,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职工原所在企业已改制或者关闭破产,企业改制时未预留计划生育退休一次性奖励金的,以及职工退休前已与原企业解除关系且退休时处于失业状态的职工或城市无用工单位居民男达到60周岁、女达到50周岁比照退休职工执行,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终身无子女或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未再生育亦未收养子女的人员,退休时给予一次性奖励4000元。通过宣传发动,个人申请,村居初核,单位审核,县级审批等工作程序,2018年全县共确认421人(其中无用工单位城市居民25人,无子女1人),需发放84.4万元,由县卫计委通过银行发放到户。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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