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4-12-10 00:00 来源:怀远县魏庄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是精简品目,突出重点。今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缩减为9大类22个小类45个品目。起垄机、离心泵、施肥机(化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和卷帘机等5个品目不再补贴。文件要求各县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原则,围绕主导产业和重点关键环节,科学确定当地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不足地区更要进一步缩小范围,以保障敞开补贴和重点补贴机具的资金需求。

  二是优化标准,科学补贴。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对〈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进行调整的通知》(农办机〔2015〕29号)文件精神,在广泛调研、科学测算、平衡周边的基础上,对部分机具补贴额度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发布了《安徽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版)》。在今年的政策实施过程中,我们将继续实行动态监管,对于补贴率相对过高、市场反应强烈的机具,及时作出优化和调整。

  三是着力落实,促进敞开。今年继续对秸秆粉碎还田机、水稻育插秧机械和玉米收获机械实行敞开补贴。为保障重点和薄弱环节农业机械化生产,今年对捡拾压捆机、深松机、茶叶加工机械、水稻(水旱)直播机实行敞开补贴。对于2015年购买且未申请到补贴的秸秆粉碎还田机、水稻育插秧机械和玉米收获机械等敞开补贴机具,今年可以继续申请补贴,补贴标准按照2016年调整版标准执行。文件要求各县根据各地情况,在上述机具之内确定2016年本区域敞开补贴的机具品目,并科学严谨地制定今年敞开补贴办法,确保敞开补贴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四是规范系统,简化流程。今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系统全面实行“去经销商化”,即全面取消农机经销商录入购机相关信息环节,由购机者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一卡通”原件及县级方案中要求的其他材料,主动到户口所在地农机部门进行一站式补贴申请办理。系统去经销商化将不仅彻底清除经销商在补贴申请中的话语权,也有利于在全省范围内全面落实补贴申请一站式服务,更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

    安徽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问答

  1、哪些农机具进入了我省补贴范围?

  答:为保障粮食安全、突出关键环节、推进协调发展,根据农财两部实施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农机化发展实际,确定2016年我省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9大类22个小类45个品目,起垄机、离心泵、施肥机(化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和卷帘机等5个品目不再补贴。具体见《安徽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版)》。

  各县可从我省确定的品目中,自主选择并确定当地补贴机具的种类范围,具体信息见各县实施政策文件。

  2、机具的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我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版)》执行。

  对于价格较低的机具可以不列入补贴范围。淮河以北地区单台机具补贴额低于3000元、江淮之间补贴额低于1000元、长江以南地区及山区县补贴额低于500元的机具可以不予补贴,具体规定由各县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情况确定。

  3、重点补贴和敞开补贴机具有哪些?购买敞开机具有什么政策?

  答:按照“兼顾南北,突出重点”的原则,我省2016年确定的重点补贴机具为:秸秆粉碎还田机、捡拾压捆机、深松机、免耕播种机、旋耕播种机、粮食烘干机、轮式拖拉机(80马力及以上)、玉米收获机械、谷物收获机械、水稻育插秧机械、喷杆式和风送式喷雾机、茶叶加工机械、干坚果脱壳机。

  结合我省实际,对秸秆粉碎还田机、水稻育插秧机械、玉米收获机械、捡拾压捆机、深松机、茶叶加工机械、水稻(水旱)直播机实行敞开补贴。对于2015年购买且未申请到补贴的秸秆粉碎还田机、水稻育插秧机械和玉米收获机械,2016年可以继续申请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版)》执行。

  4、我省2016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是多少?

  答:2016年中央财政分配我省第一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7亿元。今年我省继续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在适宜地区实行作业补助试点,大规模推进农机深松整地,进一步改善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5、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是如何规定的?

  答:2016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继续覆盖我省所有农业县(市、区)和省农垦农场,其他农场的农机购置补贴纳入所在县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个人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以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

  6、什么时间购买的机具能够申请补贴?

  答: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年度为周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当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完为止(以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公告为准),凡符合条件的购机者新购买了2016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均可申请补贴,不申请则无补贴。

  7、补贴产品须具备什么资质?

  答:补贴机具必须具备以下两个资质条件:一是补贴机具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二是补贴机具应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农机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

  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8、申请补贴后就一定能享受到补贴吗?

  答:由于补贴资金规模有限,机具市场需求量大,目前农机购置补贴并非普惠制。补贴资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

  在补贴资金能满足补贴需求的情况下,可按照到农机部门申请的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当场依次确定补贴资格,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在补贴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应优先满足购买敞开补贴机具的购机者,然后依次保障购买重点补贴机具的购机者,采取“先到先补”或补贴对象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资格,具体办法由县级农机、财政部门共同确定。

  9、申请补贴机具有数量限制吗?

  答:原则上,每户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3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10台(套)。具体每一类补贴对象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由各县结合当地补贴资金规模和农业生产实际等综合情况自行确定。超过规定上限的,购机者要主动提出申请,县级农机、财政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10、如何办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答: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办法参照《安徽省2013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覆盖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和省农垦农场,县属农场纳入所在区域的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报废更新补贴机具为达到报废标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凡符合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条件,依法报废旧农机并购买新农机,均可申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11、哪些渠道可以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信息?

  答: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信息的渠道有很多,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一是农机化网站。通过各级农机化网站的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可以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二是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随着社会关注度的提高,各类媒体积极报道与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的信息,加强舆论监督。农机部门也及时通过媒体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发布实施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三是农机部门热线。通过拨打省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的农机购置补贴热线,向工作人员咨询政策信息。

  12、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如何投诉?

  答:机具出现质量问题,首先应依法向补贴产品供货方提出“三包”要求,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按程序向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投诉,也可向法院起诉解决。对于补贴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操作问题,可向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反映。

  13、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哪些便民利民措施?

  答:通过“一站式”服务,依次完成现场查验申请者资格、核实申请补贴机具、人机合影、登记建档、校对录入有关信息等工作。鼓励县乡在购机集中地或当地行政服务大厅等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等工作。

  14、购机申请人与“一卡通”账户姓名不一致怎么处理?

  答:如果购机申请人与“一卡通”账户姓名不一致,但购机申请人在“一卡通”户主所在户口簿中,须书面说明补贴资金兑付至其提供的“一卡通”账户。

  15、补贴信息公开方面有哪些要求和措施?

  答: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确保专栏有效运行。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并且要将经批准的补贴实施方案一周内下发到乡镇,宣传到村组,切实做到政策家喻户晓。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应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县级人民政府网站或农业(农机)部门网站(页)上公布,同时注意保护购机者个人隐私。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机推广鉴定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5〕2号)要求,按照“谁鉴定、谁公开”的原则,做好公开补贴机具的农机推广鉴定证书、鉴定检验结果等信息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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