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发放标准和形式

发布时间:2014-02-03 00:00 来源:怀远县魏庄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第十七条 农业综合开发可以采取补贴、贴息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

第十八条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分配以综合因素法为主,按资源条件和工作质量测算各省中央财政资金投资指标。

各省产业化经营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投资规模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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