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怀远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
近日,我县出台《怀远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
《怀远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实现了三个突破:一是提标。为接受康复训练的听力、言语、智力、肢体(脑瘫)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补助,康复训练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补助12000元提高到15000元。二是扩面。康复救助对象由原来的怀远县户籍10岁以下(主要是6岁以下)扩展到14岁残疾儿童。三是增容。原来的康复救助内容仅局限于辅助器具适配和听力、言语、智力、肢体(脑瘫)和孤独症儿童的康复训练,现在增加了人工耳蜗植入、肢体残疾矫正手术以及视力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
该办法的出台对改善我县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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