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补贴政策-农作物良种补贴
1、基本定义:经国家或者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情景好的水稻、小麦、玉米、油菜和棉花5个农作物品种进行补贴,我区执行的是对水稻、小麦、玉米、油菜4个品种进行补贴。
2、政策依据
(1)《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中央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3〕24号)
(2)《财政部、农业部办关于印发<中央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3〕440号)
(3)各省财政厅、农业厅具体补贴方案
3、主要政策规定
(1)补贴范围:按照补贴品种的实际种植面积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补贴品种的农村级登记、核实、公示,汇总审核后上报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对乡镇上报的补贴面积审核确认后,汇总上报省农业厅、财政厅。省农业厅、财政厅对各县上报的补贴面积审核确认后,汇总上报农业部、财政部。
(2)补贴对象: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可以享受良种补贴资金。
(3)补贴方式:采取通过“一折(卡)通直接发放给农民。
(4)补贴标准:目前,中央确定河南、山东、湖北、河北等省水稻、小麦、玉米、油菜和棉花5个农作物为全覆盖补贴品种。早、中、晚稻15元/亩,小麦10元/亩,玉米10元/亩,油菜10元/亩。其他省份品种由各省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具体作物品类另定。
(5)补贴要求:一是区农业、财政、统计部门对当年实际种植面积应认真进行核对,达成一致。二是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民手中。形成的结余结转下年使用。三是良种补贴资金发放实行村级公示制度。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村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为农户补贴面积、品种、标准、金额。四是加强政策宣传。
4、资金管理流程
(1)补贴面积—在乡镇政府组织下,各乡镇财政所配合农业部门会同各村委会对当年农作物良种推广种植面积进行调查核实,并对面积分村进行公示。
(2)补贴金额计算—各乡镇财政所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良种补贴面积分户计算补贴金额,并汇总上报县级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
(3)补贴资金拨付—省财政、农业部门根据上报的种植面积拨付补贴资金。一般年初预拨,次年据实结算。
(4)补贴资金兑付—各乡镇财政所收到下拨补贴资金后,与代发金融机构协调,以“一折(卡)通”直接发放给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