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2020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03 16:02 来源: 怀远县魏庄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继续实施稻谷补贴政策,根据《安徽省稻谷补贴实施方案》(财农〔20181115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皖财农〔2020540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0576号)、《蚌埠市财政局 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和稻谷补贴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强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灵活性和弹性,更加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引导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适应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好地保障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以乡镇为主。结合我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办法,各乡镇结合稻谷种植面积、粮食生产功能区(水稻)划定、市场化收购、农民意愿等,摸排本地区稻谷种植情况,落实补贴政策,兑付补贴资金。

(二)突出稻谷,保障重点。此项补贴同特定作物稻谷挂钩,与其他涉农补贴相区分,提高补贴资金的精准性和指向性,切实稳定我县稻谷生产能力,确保口粮绝对安全。

(三)加强引导,调整结构。切实贯彻落实质量兴农战略,资金使用要有利于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

三、主要内容

(一)资金来源。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中央财政目标价格补贴(稻谷)3345万元(皖财农〔2020576号)、2019年稻谷补贴结余资金56.48万元。

(二)稻谷生产者补贴。县政府根据当年省财政下达的稻谷补贴资金总额,安排90%的资金用于稻谷生产者补贴。

1.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是本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的耕地)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流转合同明确约定补贴归属流出方的,由合同双方按约定执行。

2补贴依据。该补贴以生产者当年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稻谷种植面积为依据,不包括在国家和省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的稻谷种植面积,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稻谷种植面积等。

3. 补贴标准。根据上年结余、当年按规定安排的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总量以及符合条件的稻谷种植面积,测算确定年度亩均补贴标准,我县范围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4. 补贴兑付。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兑付等工作基础,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发放给补贴对象,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安全、足额、准确兑付,切实发挥补贴政策效应。

(三)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县政府根据上年结余、当年省财政下达的稻谷补贴资金总量,安排10%资金用于种植结构调整补贴,资金优先用于支持不低于100亩当年新增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的规模经营主体,每亩补助标准200元;其余资金用于支持不低于100亩流转土地种植稻谷的规模经营主体,种植结构调整补贴资金除去稻渔综合种养补贴资金后的结余资金以及符合条件的稻谷种植面积,测算确定年度补贴标准。种植结构调整补贴要确保10月前兑付完毕。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级建立财政、发展改革、农业、统计、粮食等部门间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推动工作合力。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关部门间协调工作机制。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主要牵头负责稻谷生产指导,督促实施稻谷生产者和种植结构调整补贴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申报、公示、核实本地稻谷生产者分户补贴面积、种植结构调整补贴有关数据,于715日前向财政部门提供稻谷生产者补贴基础数据和发放清册,于1015日前提供种植结构调整补贴为补贴资金测算、拨付、发放等提供依据。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测算和补贴资金拨付,在收到上级补助资金和发放清册后再10个工作日内兑付补贴资金。县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做好稻谷生产成本收益调查工作,并牵头做好稻谷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引导本地多元化市场主体入市收购稻谷等工作,防止出现卖粮难。县统计局主要负责配合做好相关补贴工作。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稻谷种植面积的统计、造册、汇总及上报工作。

(三)强化政策宣传。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研究制定政策解读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明白卡等手段,以及干部走村入户、设立咨询电话等方式,广泛宣传解读政策,切实增强政策透明度,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稻谷生产经营主体了解稻谷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掌握补贴政策要点,赢取各方理解和支持,提高补贴对象满意度。

(四)严格监督管理。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补贴兑付是否及时、补贴认定是否规范、补贴档案是否齐全以及补贴效益、补贴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各乡镇要建立稻谷生产者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补贴信息完整真实。要加强补贴政策落实和补贴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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