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2020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改革发展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一、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任务实施方案(373万元)
(一)支持粮食生产发展257万元(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股负责实施)
1.支持优质专用小麦生产(175万元)。围绕绿色生态环保、产品品质提升、资源高效利用,组织订单化生产,支持全县2019-2020年度从事优质专用小麦生产的规模经营主体和单一品种规模种植的小麦万亩片,提高小麦原粮品质和商品一致性。
2.支持优质水稻生产(50万元)。支持全县建设优质专用水稻单品种种植5000亩以上生产基地2个,原则上单个生产基地辐射带动优质专用水稻订单生产10万亩。生产基地推广绿色生产方式,鼓励开展绿色、有机、功能性稻米生产,按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要求,实行单种、单收、单储、单加工,加强产销衔接,促进水稻生产提质增效、节本增效和增产增效。
3.支持粮食种植结构调整模式示范(20万元)。围绕粮食高质量发展,根据资源禀赋、生态条件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杂粮杂豆,优化生产布局结构,促进粮经结合,探索适度规模经营条件下绿色高质高效稳粮增收新模式,支持建设调整模式示范点2个,种植面积不低于200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开展。
4.开展六大作物苗情监测工作(12万元)。继续在主产县开展水稻、小麦、玉米三大作物苗情监测工作,科学指导粮食作物生产,有效提升农作物种植水平。
(二)支持水产产业发展10万元。(县农业农村局水产推广中心负责实施)
按照《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安徽省“十三五”渔业发展规划》、省农业农村厅等9厅局《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和2020年全省渔业发展目标任务要求,主要在稻渔综合种养、池塘健康养殖、大水面生态渔业等领域,加快推进渔业绿色发展。
(三)支持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20万元。(县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负责实施)
支持建设一个省级蔬菜标准园:一是标准化生产。建立生产技术规程标准体系,推广优良品种、集约化育苗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生态技术,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菜园土壤连作障碍综合治理。二是商品化处理。建设农产品采后处理场地,配套田头预冷清洗、分级包装、贮藏保鲜、初加工等设施,提高商品化处理能力。三是科学化管理。完善投入品管理、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合格证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制度,配备产品快速检测设备,确保产品质量。四是品牌化销售。标准园内销售的产品实行统一编码管理、统一包装和标识,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或行业标准。蔬菜标准园创建单位结合实际,选择2-3个环节实施。
(四)支持现代农作物种子发展16万元。(县种子管理站负责实施)
1.新品种展示示范(10万元)。开展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召开现场观摩会。
2.种子质量监督抽查(3万元)。组织具有资质的种子检验机构开展冬季种子企业、春秋两季种子市场和国家及省两级储备种子质量抽查。
3.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3万元)。新品种区域试验由区域试验所在地龙亢农场负责实施。
(五)支持农机产业发展60万元。(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推广中心负责实施)
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创建(30万元);推进全程机械化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能力提升(30万元)。
(六)支持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10万元。(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负责实施)
了解和掌握全省农民收入变动情况,准确把握增长趋势,全县抽选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选10户农户,开展农户家庭收入“定时、定点”动态监测。重点支持记账户补助、数据采集、基层调查补贴以及人员培训、推广电子记账和课题调研等。
二、农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实施方案(926.5万元)
(一)支持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200万元。(怀远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按照“一园一业”、“一业一策”的要求,发展主导产业,搭建创新平台,促进“人、地、钱”等现代生产要素向园区集聚,支持发展二三产业,促进三产融合,实现全产业链发展;支持金融、保险等服务创新,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社会和工商资本投入产业园建设;支持科技创新,探索科技成果熟化应用有效机制,提升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现代化水平;支持发展绿色生产、绿色加工、绿色流通;支持联农带农机制,探索多种利益联结模式。
(二)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20万元。(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化股负责实施)
开展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在生产、加工、质量追溯等领域,建设农业物联网示范点,扩大农业物联网技术示范应用,提高农业生产精准化、智能化、自动化水平。
(三)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44.5万元。(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负责实施)
按规定程序确定的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训任务。通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培育高素质农民。2020年,计划培训高素质农民350人,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150人、产业扶贫带头人50人、专业生产型人员100人、技能服务型人员50人。
(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32万元。(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负责实施)
开展2019年度评定的省示范合作社和省示范家庭农场奖补。
(五)支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万元。(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监管股负责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搭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组织实施农产品“身份证”计划,以都市菜篮子、特色农产品为可追溯试点。通过试点示范和带动,力争“十三五”末,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有条件的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菜篮子”产品及“三品一标”产品率先实施可追溯,增强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六)支持认证农产品质量管理10万元。(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化股负责实施)
支持开展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七)支持商品有机肥推广利用600万元。(县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负责实施)
为调动种植户施用商品有机肥积极性,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率,根据《安徽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启动实施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提升农产品品质和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