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庄镇关于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魏庄镇关于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党组织、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保护土地资源,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和中共怀远县委、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以深化殡葬改革、加快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丧葬活动和骨灰存放管理,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的社会风尚,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达到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的目的。
二、目标任务
(一)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提高火化率。本辖区内死亡人员的遗体,除按国家规定可以土葬的少数民族外,一律实行火化。
(二)营造“文明殡葬、生态殡葬”社会风气。建成公墓的村火化后的骨灰一律进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安葬,禁止和打击偷埋乱葬行为。
(三)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落地落实,依法打击违规制作、售卖殡葬改革设施和封建迷信用品,规范管理村级公墓建设和使用,制止群众乱埋乱葬的行为,巩固殡葬改革工作成果。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镇直单位及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魏庄镇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民政所,由分管民政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民政所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殡葬管理日常工作和相关政策落实。各村党组织书记对所辖村殡葬改革工作负总责具体抓,各村包组村干部为所包组殡葬改革工作具体责任人。
(二)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会议、广场舞、文艺汇演、文体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和健康文明的丧葬文化,形成节俭办丧、绿色办丧、文明办丧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国务院、省《殡葬改革条例》,率先垂范,引导群众积极响应火化政策,主动节俭办丧,摒弃土葬、大操大办等丧葬陋习。对党员干部拒不执行火化和丧葬政策,违反《殡葬改革条例》,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建立包保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包单位职工工作机制。各村凡发现有垂危病人、有死亡信息的,当天村包保责任人向村主要领导汇报,并做好全程跟踪管控,确保落实火化和进公墓目标。对不愿火化,想偷埋土葬,村级做不通思想工作的,及时上报镇殡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殡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联系村的班子成员、包村干部、镇殡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到村协助做思想化解及依法处置工作。党员干部要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丧事活动的约束,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四)实行目标考核。殡葬改革考核结果纳入民政工作村级目标管理考核。50分制,政策宣传不到位、未成立组织的扣2分,发现一起销售棺木的违法行为扣5分,公益性公墓管理不规范及收支费用未在镇经管站建立专款专用台账的每例扣3分,发现一起死亡未进公墓安葬的扣5分,发现一例未火化的扣50分。
(五)加大惩处力度。在12个行政村区域内,严格实行报告制度,如发现知情不报的,有群众举报并查实一例未火化安葬,
查实一例,对村书记进行警告、包组村干部进行约谈,并各处罚500元;累计查实两例,对村书记、包组村干部各处罚1000元,并对村书记及包组村干部做停职处理;累计查实三例及以上,对村书记、包组村干部一律免职。对于相关责任人,不听镇殡改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的一律予以停职,镇村干部直系亲属不火化的,由组织、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党员直系亲属不火化的给予党纪处分。在殡改工作推进过程中,对违反殡改政策、违法土葬、乱埋乱葬等现象实行“零容忍”,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坚决予以制止和打击。出现违法土葬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就地火化或起尸火化,所需费用由丧主承担。对妨碍殡葬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侮辱、殴打殡葬管理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村干部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凡发现各村和责任单位有以罚代葬、私收钱物行为的,由镇纪委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于殡葬车辆承包人私收乱拉的,除没收非法收入以外,取消营运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建立举报制度。凡举报一例偷埋遗体、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堤坝修建墓穴的,查实后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0元。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七)明确工作职责。殡改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要协调一致,全力做好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绝不允许推诿扯皮,敷衍了事。镇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违规办丧事的查处;镇民政所负责信息采集与处理、资料整理归档、殡改政策宣传、公墓建设规划与管理、协同相关部门依法处置遗体不火化和不进入公墓的乱葬行为以及违规建设、售卖殡改设施、墓穴和封建迷信用品的行为,监督村级公益性公墓价格执行情况;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整顿全镇范围内殡改市场,依法查处违规制作、售卖殡改设施、棺木和封建迷信用品的行为;镇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镇村建设规划部门、农田水利林业部门、镇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协同民政所依法取缔、拆除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或违规扩大面积的殡葬改革设施和墓穴,对擅自兴建殡改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责令恢复原状;镇派出所负责查处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查处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各村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殡葬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根据我镇殡葬管理实施方案稳妥推进殡葬管理工作,镇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镇民政所做好殡葬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为我镇营造一个和谐、文明的殡葬环境。
附件:魏庄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共魏庄镇委员会
魏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7日
魏庄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 杰 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刘文伍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陈 超 镇人大主席
王大力 镇党委副书记
李明好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徐 梅 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
刘林玉 镇党委委员、统战部长
高 蕾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谢晓东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周 靖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路传飞 镇副镇长
褚 杰 镇副镇长
武飞龙 镇副镇长
张成伟 镇二级主任科员
王兴杰 镇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 张建波 镇派出所所长
赵 彬 镇财政所所长
苏 郁 镇市场所所长
彭永辉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 强 镇城建所负责人
宋云飞 镇林业站负责人
刘玉康 镇水利站站长
史华万 镇经管站站长
包群群 镇民政所负责人
胡克文 胡巷村党总支书记
年红照 年庙村党总支书记
崔怀海 魏庄村党总支书记
高良菊 蒋湖村党支部书记
丁寒亮 湖东村党总支书记
年玉玲 友谊村党总支书记
方 清 方坝村党总支书记
王 娟 胡郢村党总支书记
汲家乾 马厂村党支部书记
丁景璟 张店村党总支书记
卢芝秀 魏南村党总支书记
蒲传强 大郢村党总支书记
若小组成员变动,自动更换为同职责人员。
魏庄镇政策解读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怀远县魏庄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余春晓
联系方式:0552-859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