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魏庄镇2022年度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6 17:13 来源: 怀远县魏庄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关于印发魏庄镇2022动物防疫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为依据,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做好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的免疫,着力提高动物免疫密度和免疫质,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流行,促进养殖业发展,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在本年度动物防疫工作按时,按质量要求完成。

二、工作目标任务

对猪、牛、羊口蹄疫、羊的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禽密度应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对猪瘟力争做到全面免疫;确保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白,严防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

三、时间安排

规模养殖场必须严格按照各种动物疫病免疫方案规定的免疫程序,时间要求实施常年免疫。

散养畜禽继续实行春、秋两季各集中免疫一次,月月补针的办法,春季集中免疫的时间为

3月上旬至5旬;秋季集中免疫的时间为9月上旬至11月上旬。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防疫物资的采购与组织供应

农技、畜牧兽医站要切实做好疫苗,免疫标识的领取,保管及使用监管,严格按规定运输,保管疫苗,确保疫苗使用质量。

(二)严格按程序规定实施免疫注射

加强对村级防疫的免疫技术培训,熟练掌握免疫程序和免疫操作技术规程,严格按免疫程序和免疫技术操作规范实施免疫注射。散养畜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后,每月对新补栏的畜禽进行补免;每次集中免疫或补免后,要按时进行二次强化免疫。在实施强制免疫时,发现有免疫副反应的,要及时调查处理,严格按免疫副反应处臵的有关规定进行处臵。

(三)严格建立免疫档案,加施免疫标识严格执行免疫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加施免疫标识,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村防疫员,养殖场(户)要建立免疫档案,详细记录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认真填写动物免疫统计表和畜禽免疫上墙登记卡,实行一户一卡,一免疫一登记。做好免疫用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免疫时间等的记录。家畜免疫后按规定加挂标,免疫档案记录要与标识相等。

(四)加强免疫信息报告

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免疫工作进展各村实行周报告制度,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其他时段,疫苗调拨供应,使用和免疫开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兽医站要落实专人,切实做好各村免疫信息收集,汇总、统计、上报等工作,及时汇报免疫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是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关键,各村要树立安全意识,忧患意识,大局意识,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继续推行动物强制免疫双轨目标管理责任制,乡政府负责组织发动,保证免疫质量。乡政府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状,将防疫任务落实到人,切实做好免疫注射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动物防疫工作任务。

 

 

                                            魏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6日




魏庄镇政策解读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怀远县魏庄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余春晓

联系方式:0552-859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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